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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以上孩子父母离婚可选跟谁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7 10:32:02 人浏览

导读:

周女士:我想离婚,有个4岁女儿,请问她可以自己选择跟我或是跟她爸爸生活吗?唐律师:一般情况下只有10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才会去询问他们的意见。对于2-10周岁之间的小孩,双方协商不了的,法官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最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判决。周先生:我弟

  周女士:我想离婚,有个4岁女儿,请问她可以自己选择跟我或是跟她爸爸生活吗?

  唐律师:一般情况下只有10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才会去询问他们的意见。对于2-10周岁之间的小孩,双方协商不了的,法官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最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判决。

  周先生:我弟弟结婚一个月了,但还没领证,女方也没有怀孕,并且双方没有任何财产问题。现在发现女方有精神疾病,想解除关系,需要赔钱吗?

  唐律师:首先,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婚姻法》承认的合法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无须承担法律责任,也不需赔偿。其次,即使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你弟弟也可以依据《婚姻法》要求法院认定婚姻关系无效。《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情形的,婚姻无效。

  刘先生:一家公司欠我20万,我想到法院去告他。但现在发现对方有抽逃资金的行为,我担心还没等到起诉,他们就把公司的钱全部转移了。我想请问我没起诉前有权先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吗?

  唐律师:你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16日上午10:0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的董云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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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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