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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担保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1 04:33:15 人浏览

导读:

事故发生以后,肯定是会有财产的损失的,那么在一方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另一方不赔偿的情况下,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可能是要到法院去进行诉讼的,而且为了防止自己的利益得不到实现的话,可能就会申请财产保全,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担保流程。

  事故发生以后,肯定是会有财产的损失的,那么在一方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另一方不赔偿的情况下,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可能是要到法院去进行诉讼的,而且为了防止自己的利益得不到实现的话,可能就会申请财产保全,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担保流程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担保流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财产保全造成损失由谁承担

  在诉讼实践过程中,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以尽快实现且避免执行困难等问题,当事人越来越多地在提起诉讼请求的同时运用财产保全措施。然而,诉讼的结果却不是随着原告方的意志而转移的,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防止诉讼侵权行为的出现。

  我国《民 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 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也就是说,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 请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申请人承担。当然若要申请人承担损失,必须具备一个要件,即与错误的申请有因果关系,如果被申请人遭受的损失并非因错误的保全申请引起,就不能归责于申请人。

  三、交通事故理赔流程

  (一)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三)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四)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修复车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理赔。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担保流程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都是不愿看到的,小型的话可能就是人员轻微的受伤或是财产轻微的遭到损失,但是如果是大型的交通事故的话,损失就会比较大了。这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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