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管停我的电 律师:物业公司没资格
导读:
家住渝中区新东福小区的市民周增力3月14日向本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打来求助电话:“我们按时去交水电费,物管却不收;没想到半个月后,物管居然以业主欠费为由,停了我们的电。我们希望记者前来调查。”
物管不通电 业主遂报警
3月15日,记者来到位于菜袁路的新东福小区江山阁6—2号老周家。
家里光线不好,加上停电,屋里漆黑一片,老周的妻子做家务得点蜡烛。老周向记者诉苦:这几天看不了电视、上不了网,做家务、吃饭都要点蜡烛,生活全乱了套。
老周夫妇告诉记者,3月10日下午3时许,他们就发现家里停电了。当时以为是片区停电,后来发觉不对劲,一打听才得知是物管停的。他们要求物管恢复用电,遭到拒绝。当晚,见还没来电,老周打110求助,110民警赶到后要求物管通电,可物管表示没有老板的指示不敢通。
次日,供电仍未恢复,老周再次拨打110,民警再次干涉,仍无结果。
不交物管费 物管拒代收
为何物管坚持要断老周家的电呢?老周介绍了事情的原委:
小区物管存在的诸多问题,比如将小区内的路边停车费据为己有、大修基金的支出凭据(发票)未公开、小区多次发生盗窃、部分监控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业委会多次向物管公司交涉,因交涉未果,去年底向业主发出通知,要求业主暂停交纳物管费(但要求业主按时足额交纳水、电、气费)。
2月23日,老周的妻子去物管公司交水电费,物管要求她与物管费一并交,她称业委会有要求,不交物管费。为此,物管公司拒绝代收她的水电费。后来还发过一个单子,要求老周家交物管费,老周拒绝。
3月10日,老周家被停电。
物管供服务 无资格停电
老周告诉记者,不交物管费的业主都被物管公司拒绝代收水电气费,停电的只有他一家。“物管公司是在杀鸡给猴看!我热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成了他们的眼中钉。”
该小区物管所属的重庆市福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确实有少数业主不交物管费,“因此我们拒绝收他们的水电费,要求他们两笔费一起交。对个别业主,我们还停了他的电。”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华立律师事务所陈艇律师认为,物业公司只是一个服务企业,它的职能是为业主提供服务,它没有资格停业主的电。
截至昨日下午6时记者发稿时,周增力家的电仍未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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