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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水管破裂渗水致下层房屋装潢受损引发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8 20:05:45 人浏览

导读:

卫生间水管破裂渗水致下层房屋装潢受损引发纠纷原告刘女士和被告陈女士系本市闵行区某公寓的上下楼邻居,原告住一楼,被告住二楼。原告诉称,2002年3月8日至12日间,原、被告均出差外地,此时因被告卫生间水管破裂,大量自来水沿被告房屋地坪自上而下流入楼下原告住房

  卫生间水管破裂渗水致下层房屋装潢受损引发纠纷

  原告刘女士和被告陈女士系本市闵行区某公寓的上下楼邻居,原告住一楼,被告住二楼。原告诉称,2002年3月8日至12日间,原、被告均出差外地,此时因被告卫生间水管破裂,大量自来水沿被告房屋地坪自上而下流入楼下原告住房内,直到漫溢室外才被邻居发现。漏水造成原告三房二厅二卫及厨房间装潢受损较重,所有房间地面积水,天花板受潮起皱、涂料脱落,墙纸剥落,地板起翘,家中大量物品受潮湿、水浸损坏,以致无法居住。原告只能将出租给他人的另一套自有住房收回自住。因被告拒不承担赔偿义务,所以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对原告因漏水损坏的SONY29英寸彩电一台、落地音响一对、写字台一张、紫红色皮沙发一套、聂耳牌钢琴一架予以修复;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装潢损失修复费用人民币4万元;判令被告赔偿自2002年3月10日起至今的房租损失人民币25000元(按月租金人民币1600元计);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鉴定费。

  被告辩称:2002年3月8日至12日间,因其卫生间抽水马桶连接水箱的软管破裂,确实发生了漏水,但漏水原因不在被告。被告所住该房从未进行装修,且房屋地坪倾斜,存在质量问题,更由于原告没有配合共同更换污水管道才造成水漏出后流向楼下。在此次漏水之前,原告的房屋已经历两次漏水。1998年因三楼住户阳台出水管堵塞造成的漏水损坏了原告一部分室内装潢,原告未就此重新装潢。2002年1月,因三楼住户热水器故障,漏水造成原告厨房受损,原告曾向热水器生产厂家索赔,但后来又放弃了。现原告将两次漏水的损失转嫁到被告处,明显不合理。至于原告的租金损失,与本案无关。原告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是不公平的,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3月8日至12日间,因被告卫生间抽水马桶连接水箱的软管破裂,大量自来水沿被告房屋地坪自上而下流入楼下底层原告住房内,直至漫溢室外被邻居发现。其时原、被告均不在沪。漏水造成原告卧室、厅墙面和顶面不同程度出现涂料、墙纸起壳、剥落、霉变,客厅、卧室地板、木质踢脚线浸水、受潮,不同程度隆起、褶皱和断裂,卧室房门变形,发霉。装潢修复费用经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闵行分部鉴定为人民币13559元。漏水造成原告家中一对音响外壳变形,写字台发霉、开裂。漏水发生后,原告及家人居住在其所有的闵行区另一处约150平方米的房屋至今。

  另查明,1999年,因原、被告所在公寓的三楼阳台下水口堵塞,发生漏水,殃及本案原、被告的住房。2002年1月,因三楼住户的热水器故障,漏水影响到原告的厨房间。原告为此曾与热水器生产厂家交涉,要求赔偿。[page]

  法院认为,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相邻关系。本案漏水原因在于被告房屋卫生间设施的缺陷,损害了原告的权益,故应赔偿原告因此所受的损失。被告辩称漏水的发生是房屋质量问题及原告不配合更换污水管道所致,因被告作为房屋的所有人有义务对房屋行使管理职责,故被告不能据此为由对抗原告的诉情。 在此次漏水之前,原告的底层住房已经历两次漏水,因被告对前两次漏水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范围难以举证,价格认证机构对装潢修复费用的鉴定又是根据房屋现状作出的,另考虑到原告因厨房间漏水曾向案外人提出索赔后又放弃的情节,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法院酌情确定由被告承担装潢修复费用的90%。原告要求被告修复的物品,其范围应当是因漏水造成的物品损坏,法院根据常理推断及原告的举证,确定由被告人修复音箱、写字台。考虑到原告房屋装潢受损程度较为严重,使原告及其家人难以在短时间内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原告另觅住处合情合理。即使原告居住的是自己的另一套房屋,但原告的利益损失应当由被告赔偿。现原告以租金损失的形式来主张此项利益,对合理部分法院可予支持。法院为弥补原告的利益损失及促使原告收拾发生水患的房屋,早日回搬,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参考同类地段同类型房屋的租赁价格,酌情确定以租金每月人民币1200元计支持租金损失3个月。法院另考虑到原告遭受如此漏水后清理现场需花费精力,其提出过高的诉讼请求尚在情理之中,故法院在确定诉讼费用的负担时亦酌情考虑。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陈女士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委托具有维修资质的企业,对漏水造成损坏的原告刘女士所有的音箱一对、写字台一张予以修复;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刘女士装潢修复费用人民币12203.10元;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刘女士租金损失人民币3600元。驳回原告刘女士其余之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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