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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聋哑老太立遗嘱也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6 11:58:16 人浏览

导读:

[案情介绍]:张老太是聋哑人,今年70多岁了,生有三男四女,自己有60平方米产权房,平时和小儿子生活在一起。张老太想,等自己去世后把房子留给小儿子,但因自己不会写字,怕自己去世后,儿女们因为房子闹矛盾,她想立遗嘱。日前,张老太托人来电咨询:像她这样的人

[案情介绍]:张老太是聋哑人,今年70多岁了,生有三男四女,自己有60平方米产权房,平时和小儿子生活在一起。张老太想,等自己去世后把房子留给小儿子,但因自己不会写字,怕自己去世后,儿女们因为房子闹矛盾,她想立遗嘱。日前,张老太托人来电咨询:像她这样的人应怎样立遗嘱?

  [律师说法]:对此,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洪华认为表示,《民法通则》11条规定:患有聋哑病等残疾人,年龄满十八周岁的,只要精神正常,就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自己的意志进行民事活动是有效的。张老太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立遗嘱的方式。例如:她可以通过懂哑语的见证人立代书遗嘱;也可以通过哑语进行录像立录像遗嘱;或者到公证机关立公证遗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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