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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第三者的悲哀子女抚养权变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0 10:39:03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孩子的抚育费应如何给付?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如何要求增加抚育费?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最近我收到观众来信,读后心情十分复杂,该骂她?还是该同情她?因为她充当了不光彩的第三者,目前处境十分尴尬。她是位外来打工妹,今年25岁
离婚后孩子的抚育费应如何给付?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如何要求增加抚育费?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最近我收到观众来信,读后心情十分复杂,该骂她?还是该同情她?因为她充当了不光彩的第三者,目前处境十分尴尬。 她是位外来打工妹,今年25岁,我且叫她小玲吧。几年前小玲怀着对未来生活的憧憬来到上海,经熟人介绍进了同乡开办的公司干活。凭着自己的聪慧、机灵,很快让同乡老板(laoban)喜欢上了她。上班不到一年老板(laoban)就把小玲“调”到了身边,两人经常同进同出。老板是有妇之夫,妻子也在同一个企业,并帮着丈夫掌管财务。对丈夫与小玲打情骂俏、眉来眼去的出格举动,虽有不满,因惧于老公的淫威而敢怒不敢言。妻子的放任,壮了丈夫的色胆。不久老板在外租了一间房子,与小玲过起了同居生活。老板从与小玲同居起,就信誓旦旦地向她表示准备跟老婆离婚娶她为妻。就是为了这份承诺,小玲便心安理得地当起了第三者。等了两年,小玲发现自己怀孕了,问老板怎么办,他仍然那句话“给我时间,小孩不要做掉”,小玲心想:有了孩子做砝码,自己当“贵夫人”的梦想一定会实现,就这样不该出生的男孩在2008年出生了。 孩子现在已一岁半,但等待她的仍然是老板的“空心汤团”。小玲每次问老板如何解决这事,老板都是以老婆不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为由敷衍了事,问急了就用各种理由推托。因公司的财务大权是由其老婆掌管,老板平时根本拿不到钱,为了解决小玲母子的生活费,只是趁在外面买材料挤个50、100的给小玲,如果生意不好就长时间不给钱。现在为了省钱,小玲只得与他人合租房。两年多来,老板只是隔二三天来看看,或陪着孩子玩三四个小时就回家,逢年过节也都是在自己的家里陪老婆。 自从小孩出生后,小玲再也没有回过老家,直到现在家人都不知道小玲现在的处境,因为小玲不敢告诉家人,也跟所有的朋友断绝了来往。 去年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老板的老婆知道小玲在外生了孩子,就破口大骂,还要求把孩子交给她,由她扶养,可小玲不舍得。现在孩子越长越大,也越来越顽皮,小玲一个人带都感到好累、好累。小玲也想外出打份工,但孩子怎么办?问老板,他竟轻松地说:“你带不了就送老家去给奶奶带,如果你不舍得就一起跟过去带孩子”。现在小玲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孩子没有地方报户口,眼看就快到上幼儿园的年龄,心急如焚。 下面是小玲给我的信:事到如今我也不想从他(指老板)那里得到什么,孩子也舍不得给他,就是不想一直这样下去,路还长着呢。他不能确定给生活费,我没有住的地方,又不能打工,日常生活怎么办?我不能回去烦自己家里的人,总不能带着孩子讨饭吧。我是活该,是我错了,可宝宝是无辜的,他(指老板)是有能力不解决。我对他是否离婚已不抱希望,只想彻底跟他了结,给孩子报上户口,不能老背着第三者的骂名过下去。是他求我要生下这孩子的,现在我又没有能力扶养孩子,而他又不想负这个责任。他的“如意算盘”就是想让我就跟他这么没名没份地过下去,那怎么可能呢?我已经走错了一步,不能再走错埃拜托柏阿姨替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 我的看法:小玲对法律的藐视以及贪图享受的虚荣心,导致自己走向歧途,扮演了极不光彩的第三者,跟了一个不负责任的“感情骗子”,是自食其果,教训是相当深刻的。建议小玲通过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就子女抚养(包括孩子教育费用、护理费用、住房费用)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希望小玲接受教训,尽快走出困境,找一份工作,女人只有经济独立,才能真正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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