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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解除同居关系就与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算重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0 07:08:58 人浏览

导读:

本文由网律师详细解答了尚未解除同居关系就与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算重婚吗的问题,并提供了重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您参考,并提供了重婚,解除同居关系,未解除同居关系就与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等相关信息咨询网婚姻家庭网友:同居9年,并生育一女,今年8岁,女方因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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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婚姻家庭网友:同居9年,并生育一女,今年8岁,女方因不堪男方的打骂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此时女方打算与外省另一男人结婚,请问:女方算重婚吗?

  网律师解答:

  不属于重婚!且同居关系不用解除.仅就子女抚养和财产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可以受理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

  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行为,而且也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九条明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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