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借种"生男孩致离婚只因生女孩遭冷落
导读:
2007年2月30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就是该男孩的抚养题目争执不下。法院告知该该男孩是特殊的身份关系,不能以双方的陈述和认可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假如林某与小孩存在血缘关系,抚养小孩就是林某的法定义务。在林某的坚持下,对小孩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小孩与林某无血缘关系。5月28日,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2006年12月,林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该男孩随韦某糊口,由其抚养,自己不承担该男孩的抚养费。
2003年韦某回到林家便生养一男孩。林某的父母看到林家的“香火”延续有望,整天眉开眼笑,对韦某也百依百顺了。可是好景不长,儿子长到3岁时,林某左看右看,就是看不出孩子象自己和妻子的地方,便对妻子产生了怀疑,对韦某严加逼问,韦某始终矢口否认。林某提出要做亲子鉴定时,韦某才不得不承认了事实。林某听后气得差点爆炸,对妻子进行了一顿毒打。
2002年3月,林某再次外出打工,林某的父母不但对韦某的立场没有改变,甚至对两个孙女也不闻不问。一气之下,韦某带着两个女孩回到外家糊口,韦某的父母对女儿在林家的遭遇很是生气,挽劝女儿跟丈夫离婚,但韦某坚持不肯,说:“林某及家人以前对我是很好的,他们就是想要我生个男孩,帮他们生个就行了。”于是便摸索性跟母亲商量“借种”一事,母亲不但没有反对,反而把这事告诉了韦某的父亲,叫其替韦某物色人选。韦某的父亲心里固然有些不情愿,但想到女儿的遭遇,第二天仍是找了同村的唐某暗地商量(唐某生有一双胞胎男孩)。双方达成“协议”后,韦某的父母付给唐某借种费300元。当天晚上,在父母铺排下,韦某与唐某发生了“借种”关系。
林某是林家三代单传的“独苗”,林某及父母都但愿林家的“香火”能继承下去。但韦某的“肚子”不争气,偏偏接连生下两个女孩。从此,韦某便遭林某及公婆冷眼相待。在韦某生下第二个女孩的第二天,林某就不顾妻子的反对,抛下妻子外出打工。在家的公婆对儿媳也不加理睬,韦某哭着回到外家坐月子。韦某在外家呆了三个多月,林某向妻子报歉后将其接回林家,而林某的父母对韦某仍旧不冷不热,这让韦某伤心至极,便暗下决心,一定要生养一个男孩,来改变丈夫及公婆对自己的立场。
妻子韦某在连生下两个女孩后,遭到丈夫林某及其家的冷眼相待,求子心切的她趁林某外出打工之际,找人“借种”生下一男孩。林某在孩子3岁时得知了真相,向法院提出了离婚,并拒绝抚养“借种”之子。5月28日,广西永福县人民法院判决原告林某与被告韦某离婚,该男孩随韦某糊口并由其抚养,林某不承担抚养义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不到庭处理方式:不愿参加诉讼当事人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或者被依法拘传到庭参与诉讼以及按照缺席审判。离婚不到庭拘传条件是经过两次传票传唤后还无正当理由拒
夫妻吵架想找个地方冷静一下,这样的想法很常见,可下面这名男子找的地方可有点不同寻常,他竟然选择了监狱。前几天,正在上班的范先生发现,手机不断接到银行的取款通知短
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离婚?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离婚?《婚姻法》没有规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准结婚的条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16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承担刑事责任,刑事的责任年龄是16周岁。民事方面,自己有工作收入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尚在学习的,属于限制民事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