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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多少可以定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1 08:38:47 人浏览

导读: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交往中,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时比较紧张的,一旦发生一些冲突和碰撞,我们应该学会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就和法律快车小编来了解了解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多少可以定罪,如果构成犯罪,我们又该如何索要赔偿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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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多少可以定罪

  故意毁坏他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条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二、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

  三、相关法律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当前,在办理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对于犯罪数额的认定存在多种观点,特别是当犯罪数额影响到罪与非罪、法定刑是否升格时,不正确的认定方式会对案件质量造成重大影响,甚至会导致错案的发生。

  司法实践中,犯罪数额的认定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种,计算公式分别为:犯罪数额=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犯罪数额=财物损失价格=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恢复原状所需主要材料费×综合成新率+恢复原状所需辅料费+工时费等合理费用)-残值;犯罪数额=原值-残值。

  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在一般情况下,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达到一万元以上的才可以定罪,判处有期徒刑或者罚金。但是,特殊情况下,一万元以下的也是可以拘留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多少可以定罪”的相关知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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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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