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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女友背着我堕胎 能索赔吗财产分割条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0 10:38:36 人浏览

导读:

[导读]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法律问答

  问:我和她相爱同居但没领结婚证,她怀了我的孩子后私自到医院打掉了孩子,我要向她索赔5万元,她不给,怎么办?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有关家庭生活方面的所有事务上有平等的决定权,所以,在是否生育子女的问题上,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决定权。但你们属同居关系,不受我国婚姻法的保护,所以你女朋友擅自打胎的行为不违法。你的索赔请求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建议认真沟通你们的感情问题,并尽快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父亲有权将房产全给同父异母的弟弟吗?

  问:我父母离婚时家中一处房产被分割为两份,母亲的一份当时被折现带走。父亲再婚后生了弟弟,现在五岁。父亲有权把这套房子全部给弟弟吗?

  答: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这套房产已属于你父亲个人所有,他可以通过立遗嘱、遗赠或赠与的方式来处分这套房产。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要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你父亲能否完全将这套房产给你弟弟,需要综合考虑他的其他财产情况和再婚后所生孩子的客观情况。

  结不了婚要求女方退彩礼合法吗?

  问:我和女友订婚时给了她家1万元的彩礼和价值1万元的首饰,后来又给了两万元。可最近我俩感情出了问题,已不可能结婚,我想让她家退还彩礼,合法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以下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会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你们属于第一种情况,所以你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侯海元供稿电话1376911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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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简介:杨承波,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8年取得全国律师资格,2001年从事律师工作。擅长交通事故、合同(hetong)纠纷、房地产、婚姻家庭等案件及毒品案件刑事辩护工作。

  本栏目独家协办单位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0871-5719550地址:白云路丹彤大厦11楼网址:www.ynlaw.cn栏目法律顾问手机:杨承波:13888403125邓明友:13769178098刘显辉:13211726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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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承租人违约诉讼请求要合法理

  2008年11月1日,宁某和杨某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宁某将其所有的位于黄土坡的一栋房屋租赁给杨某经营旅社,租期为三年。在出租之前,宁某用此栋房屋经营旅社,考虑到租期到了之后会继续经营,宁某与杨某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杨某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否则宁某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杨某如约交付了一年的租金四万元及财产保证金五千元给宁某。

  2009年5月,杨某雇工将房屋中原有的部分两人间改造成三人间并进行装修。改造期间,宁某到现场查看后明确表示反对,但杨某仍然坚持改造。于是,宁某要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并想让杨某将房屋恢复原状。

  □律师支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法庭只能按照原告的请求进行审查与判决,所以,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判决结果具有重大的决定作用,往往可能因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的错误导致无法实现诉讼利益最大化,甚至有可能败诉。

  《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本案中,宁某按照这一规定,以杨某对租赁物进行改造和装修的行为未经本人的同意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杨某将房屋恢复原状。但由于房屋已改造完毕,如果要求恢复原状将不利于对租赁物的有效使用,并且请求很可能会被法院驳回。所以,律师建议,宁某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在给予对方适当补偿的基础上获得添附物,这样的请求才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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