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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0 13:27:19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假如我们与其他人产生了利益纠纷,这个时候我们往往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民事案件。那么对于诉讼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怎么规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诉讼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怎么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假如我们与其他人产生了利益纠纷,这个时候我们往往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民事案件。那么对于诉讼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怎么规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诉讼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怎么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诉讼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怎么规定的

  新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期间种类和期间计算】

  第七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一)期间概述

  期间,是指法院、诉讼参加人进行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限。如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的,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提起上诉等规定,就属于期间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的目的,在于保证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节省时间、人力和物力,使人民法院及时地进行审判,使当事人的民事争议及时得到解决,保证诉讼行为的有效性,稳定民事诉讼关系。

  (二)期间的种类

  诉讼期间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不变期间和可变期间。

  以期间是法律规定还是法院指定为标准,可以将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期间。比如,立案的期间是七日,从人民法院接到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算;宣告公民失踪的公告的期间为三个月;上诉期间,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间为十五日,不服地方法院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间为十日;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等。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职权确定的期间。比如,法院指定当事人补正起诉状的欠缺的期间;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定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间等。指定期间要明确具体,同时,既不能过长亦不能过短,过长会迟延诉讼的进行和案件的审结,过短会限制诉讼参加人行使诉讼权利。

  (三)期间的计算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下一个小时或者从次日起算。比如,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在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后,情况紧急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是在某日的10时,那么计算这一期间时,就应当从该日的11时开始起算,到第三日的10时止。人民法院必须在这个期间内作出裁定。又比如,当事人在2007年1月1日接到判决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他有权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接到判决书的当日不算,从第二天起算,上诉期间是1月2日到1月16日。超过这个期间,他就丧失了上诉权。期间以月计算,则不分大月、小月;以年计算的,不分平年、闰年。以月计算的,期间届满的日期,应当是届满那个月对应于开始月份的那一天;没有对应于开始月份的那一天的,应当为届满那个月的最后一天。例如,在一起宣告失踪的案件中,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28日公告寻找下落不明人,公告期间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日期在2007年5月28日。在该日期下落不明人还未出现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判决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

  二、民事诉讼时效为两年的情形

  1、《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同法解释(一)》第6条,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二年。

  3、《专利法》第62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4、《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1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5、《海商法》第257条第2款,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6、《海商法》第258条,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1)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2)有关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计算,但是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

  (3)有关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7、《劳动法》单位保管劳动合同文本和相关书面资料期间为2年。

  8、《产品质量法》第45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三、民事权利客体范围

  (一)物

  (二)行为

  (三)智力成果

  (四)有价证券

  (五)权利

  (六)非物质利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诉讼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怎么规定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我国的法律对于诉讼民事权力的期间进行具体规定,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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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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