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民事权利 > 其他民事权利 > 继承既得权

继承既得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1 23:47:39 人浏览

导读:

继承既得权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留遗产已经实际拥有的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其带来实际遗产利益的继承权。该种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可以接受或放弃,故又称主观意义上的现实性继承权。继承既得权系由期待继承权转化而来,其转化的法定条件是:(1)被

  继承既得权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留遗产已经实际拥有的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其带来实际遗产利益的继承权。该种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可以接受或放弃,故又称“主观意义上的现实性继承权”。

  继承既得权系由期待继承权转化而来,其转化的 法定条件 是:(1)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并留有遗产;(2)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