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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你该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6 22:19:37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遭遇家暴你该怎么办?由于生活压力、酗酒等不良嗜好、男尊女卑的想法等原因,家庭暴力在我国相当的普遍。加之,很多受害者为了维护家庭而选择沉默,这更是加剧了家暴的发生。因此,遭遇家暴,你...

  核心内容:遭遇家暴你该怎么办?由于生活压力、酗酒等不良嗜好、男尊女卑的想法等原因,家庭暴力在我国相当 的普遍。加之,很多受害者为了维护家庭而选择沉默,这更是加剧了家暴的发生。因此,遭遇家暴,你可以寻求心理援助、法律援助、求助公安、妇联等公益机构, 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家暴发生的原因:

  1、遗传因素:家暴会遗传,父母间有家暴现象的,孩子出现家暴的概率会高很多。

  2、不良嗜好:男性有不良的嗜好,如酗酒等,也易发生家暴行为。

  3、心理问题:如果家暴情况特别恶劣,施暴者或存在人格缺陷。现代都市人由于生活压力大,安全感匮乏,其中部分抗压能力差、内心比较脆弱的人,往往选择伤害身边人的方式来释放压力。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一旦发生口角争执,便容易激化矛盾。

  4、思想观念:由于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的思想,让很多人认为打老婆没什么。

  二、法律快车告诉你遭遇家暴该怎么办?

  家暴发生后,要根据家暴的严重程度和家暴发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是因为心理问题,可以通过心理咨询等方式进行疏导,让暴力得到缓解。如果是部分已成惯性的家暴,甚至造成极大人身伤害的,则应该勇于向公安机关、妇联寻求法律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 联合会等有关组织投诉和求助。有关单位、组织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和求助后,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对加害人进行批评教育。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 属,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法律快车整理)对家庭暴力行为,任何组织和公民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严重家庭暴力加害人依法给予治安 管理处罚、刑事处罚(第三十七条);对轻微家庭暴力,尚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犯罪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可以书面告诫其不得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并将告诫书 抄送有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以便督促加害人改正。

  法律快车小编提醒你,随着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的逐渐完善,对家暴问题已经得到社会和国家的重视,并将采取有效的遏制手段去对抗家暴。因此,遭遇家暴一定不要选择沉默,要勇于寻求法律等渠道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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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快车知识据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等有关组织投诉和求助。有关单位、组织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和求助后,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对加害人进行批评教育。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家庭暴力行为,任何组织和公民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立即出警,并根据情况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一)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

  (二)及时询问受害人、加害人和证人,使用录音、录像、摄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书面记录;

  (三)受害人需要立即就医的,应当协助联系医疗机构救治,并根据需要委托伤情鉴定;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及时组织伤情鉴定并妥善安置。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救治家庭暴力受害人,做好诊疗记录。

  第十八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指定庇护场所,为遭受家庭暴力暂时不能回家的受害人提供应急庇护和短期生活救助。

  第十九条家庭暴力尚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书面告诫加害人不得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并将告诫书抄送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

  第二十一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对经济确有困难但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受害人,减收或者免收法律服务费用。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司法鉴定费用。

  人民法院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减收、免收或者缓收诉讼费用。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和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

  第二十五条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依法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但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监护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自监护资格被撤销之日起3个月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

  第二十六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进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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