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民法动态 > 团购套餐谢绝自带酒水应算侵权

团购套餐谢绝自带酒水应算侵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1 17:57:53 人浏览

导读:

记者在团购网站调查后发现,就餐时允许自带酒水的餐厅并不多。在美团网,每个套餐的购买须知都附有酒水、饮料等问题,请致电商家咨询,以商家反馈为准这一行说明,记者随机咨询了四家餐厅,其中两家明确表示团购套餐不允许自带酒水,有一家表示需要菜金超过200元才允许

  团购套餐谢绝自带酒水,这条“行规”广泛存在于餐饮行业中。

  现如今,鼠标点几下、手机上上网,就能在网站上团购美食、KTV欢唱券,不仅方便,价格也比直接去店内消费低得多。虽然这给餐厅、KTV等娱乐场所带去了不少的人气,但也有个别餐厅以团购套餐“低价无利”为由拒绝市民自带酒水。律师则表示,如果商家未事前明示,那么这种规定应视为侵权。

  经历:自带酒水被收20元“开瓶费”

  兰山区的郑女士经常在团购网站上寻觅美食,一有闲暇时间就约着三五好友去品尝团购美食。前不久,郑女士看到以前经常光顾的一家餐厅也推出了团购套餐,她毫不犹豫地订了一份,但就餐结束后被餐厅强收了20元的“开瓶费”,原因是她的一位朋友自带了一瓶红酒。

  “金雀山路上的那家餐厅,之前我就经常去,有时候我和朋友也都自带酒水,从没被收过开瓶费,餐厅内也没见到有不允许自带酒水的提醒。餐厅服务员给我们的解释是团购套餐的价格几乎没有利润,所以不允许自带酒水,凡是自带酒水的需要加收20元开瓶费。对于这个解释我认为不能接受,因为在团购网站上并没有说明不允许自带酒水,而且我们吃饭前他们的服务员也没有提醒我们要加收开瓶费,最后结账的时候才发现多收了20元,餐厅这种规定也太霸道了!”郑女士很气愤。

  记者在团购网站调查后发现,就餐时允许自带酒水的餐厅并不多。在美团网,每个套餐的购买须知都附有“酒水、饮料等问题,请致电商家咨询,以商家反馈为准”这一行说明,记者随机咨询了四家餐厅,其中两家明确表示团购套餐不允许自带酒水,有一家表示需要菜金超过200元才允许自带酒水,否则就需要加收10%的费用,还有一家餐厅表示可以自带酒水,但建议在店内消费。在另一家团购网站拉手网,有的套餐中明确写明了“拉手券消费仅限大厅堂食,不打包,不外送,谢绝自带酒水饮料食物”,有的套餐中则没有提及自带酒水的相关事宜。

  沂蒙路上一家餐厅的经理表示,推出团购套餐还是为了吸引人气,根本都不赚钱,如果顾客再自带酒水,相当于餐厅又少赚了一项,肯定不乐意,但是如果直接提醒顾客谢绝自带酒水,又怕客人有意见不来,所以一些酒店都不明示,而是就餐时才提醒,不提醒直接在餐费里加“开瓶费”的餐厅还是少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