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民法动态 > 好人还敢不敢当?

好人还敢不敢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1 18:17:31 人浏览

导读:

主持人:各位华商网的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这期的民间观察家节目。首先认识一下我们的民间观察员,明星网友严建设,包打听小杨。我不知道你们两位有没有和朋友聚餐,然后送他们回家情况?我为什么要这样问,因为我一个朋友说他以后再也不敢送朋友回家了,因为近期有

主持人:各位华商网的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这期的民间观察家节目。首先认识一下我们的民间观察员,明星网友严建设,包打听小杨。我不知道你们两位有没有和朋友聚餐,然后送他们回家情况?我为什么要这样问,因为我一个朋友说他以后再也不敢送朋友回家了,因为近期有这样一个事情:南京两个市民,檀某邀请朱某帮他看房子,随后吃饭,喝酒,朱某有点小醉,檀某送朱某回家,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两人下车各自回家,当晚檀先生还给朱先生的妻子打电话,朱某妻子说还没有回家,第二天妻子发现朱某冻死在家门口了,朱某妻子一纸诉状把檀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檀某10万元罚款。这期和大家讨论一下这个案件,这个好人能不能当?

  送人者需要负责? 严建设、包打听小杨现场闹分歧

  严建设:所有事情都应该有个根源,按说这个檀某请朱某帮忙,朱某的食宿,安全定方面檀某就要维护;在咱中国有句古话,杀人见血,送佛到西天,现在人与人之间丧失了信赖,就是因为没有原则,怕负责,我觉得檀某应该把朱某送到家里,朱某被冻死,说明他穿的比较少。现在有些人缺责任心,只想让别人帮助自己。

  十多年前,我帮助一个人去公安局捞人,他的侄子被抓,要我签字做保,事情完了以后,他请我和公安局的人吃饭,那天晚上四个人喝了三瓶白酒和几瓶啤酒,当时我是酩酊大醉,但是意识还有。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我们散场后,就各走各的,当时我骑自行车,最后在半路就睡着了。那个寒冷的夜晚幸亏我穿的很厚,凌晨醒来后,身体还没有完全冻僵,眼珠子可动,手都半天不能动。檀某朱某这个事情使我想到过去的事情,我觉得事情是由他而起的,所以他应该负责。

  小杨:我不赞同檀某有这么多责任;我有一个经历,有次我们聚餐,大家都喝了点酒,当时让我护送一对情侣,他们给我指路到了他们小区门口,人家非不让我送了,我也不好意思坚持,因为是情侣嘛!所以我就走了。后来得知他们醉在路上睡了两三个小时,我现在想想,如果他们出示了,这个责任是我的吗?那我岂不是比檀某更冤?再说檀某没有任何动机害朱某,就是有责任也不能判罚这么多。

  律师解读:法院判决数额过高

  主持人:为什么当了好人,还要蒙受冤屈?这个案子一审为什么这样判?为什么法院要判决檀先生10万元罚款,我们采访到了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的张兴茂律师,我们一起来看一下VCR?

  张兴茂律师:我们国家暂时没有这方面的明确法律规定,根据民法的原则和法理我和可以得出结论,在某种特定环境下,会产生某种特殊的义务,结合本案,檀某跟朱某喝酒,朱某醉酒情况非常严重,这是比较明显,这时候他的行为意志受到抑制,实际从法律讲,这是檀某特定的法律义务,檀某应将朱某陪送到家,根据本案情况,檀某后来也给朱某妻子打了电话,檀某告知了把朱某已经送到家,这个情节客观上可以减轻檀某的法律责任。檀某是有一定过失的,因此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要特点,朱某是一个特殊情况,其本人是醉酒的情况,其行为和意识受到限制,因此产生了特殊的法律义务,因为法律的判断是有一定根据的。但是很多网友认为檀某比较冤枉,这个案子是符合法理,但是情理有点讲不通,无论怎么讲,檀某都是有责任的,法律的判断是有依据的,实际上我个人来看,法院的判决数额有点过高,应当酌情减少。[page]

  主持人:特殊情况下,护送对象比较特殊。这种情况下,檀先生生了特殊义务,檀某的义务没有做到位。我赞成律师的观点

  严建设:所有事情有根源,这个不是说做好人,他有这个义务,事件是由他而起,檀某不请朱某看房子,所有事都不会发生。既然请朱某,他应该负责。因此朱某确实在醉酒当中。

  主持人:就像彭宇案件,符合法理,但是情理上讲不通。送人应该送到家门口,但有网友说我们免费做的事情,为什么让我们承担责任?就像我这个朋友说以后再也不敢送别人回家了。难道以后我们也不能做好事?

  严建设:不帮助别人,这种人以后就没有朋友,不能光占朋友的光,所有事情必然要有付出。有时候承担的责任在你想象的范围,有时候超出了你的想象范围。因为这个事情是你要求别人来帮忙,而不是随便吃饭,实际上是办事的过程出了事,对于檀某和朱某都是很意外的事。

  小杨:这个事情有几点,第一吃完饭檀某说没说你不用送了??第二,一般喝酒的人还是有点意识。我个人感觉,就像我刚才举例,如果我送的朋友他们出事了,那我会觉得很冤枉。

  严建设:你们这个事情是聚餐,他们的事情是帮忙,事由不同,朱某毕竟是酩酊烂醉。

  主持人:网友留言:说他经常在晚上送人回家!都是送到小区门口,烂醉的都要送到家门口。如果送了,就要承担这个责任?像这种判决,会不会对当好人产生影响?

  小杨:我觉得这样道会降低德水平线,大家都不太敢做好事了;不送也许没事,如果送了,还有连带责任

  严建设:因为这个事件本身从法律长形成了口约,办事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檀先生还是有责任的,纵使不送朱某回家出了事还是有义务的。

  律师支招 醉酒送人怎样合法处理

  主持人:醉酒之后送同事回家,怎样处理这种关系?张律师也从法律的角度给我们支了一招。

  张兴茂律师:碰见类似问题,你如果陪送的对对象是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疾病的人、醉酒的人,应该将其安全送到家人、监护人身边,尽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烦恼,如果是一般的陪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特殊情况,从法律上不应当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主持人:这里强调被陪送对象。

  小杨:有时候客观条件限制了,出现纰漏,我讲的例子后来我就不好意思跟着了。有时候客观条件真的不好做,一旦发生以外就很冤了。

  严建设:比方说,我请他做事,两个人喝醉,彼此对个性、酒量基本上是有所了解的,如果是我,我肯定把他送到家里。[page]

  主持人:说到底就是酒害的,朱某也有责任。这马上过节了,也希望大家能少喝酒。这个案子发生给我们很多启示。最后提醒大家,一定把好人做到地。把喝酒对象送到家,不要发生朱先生和檀先生这样不好的事情。感谢两位观察员,感谢各位的收看。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