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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员获赔背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1 18:01:25 人浏览

导读:

12月21日上午,许昌县尚集司法所内,一名男子紧紧握着该司法所所长王龙的手,激动地说:谢谢王所长,谢谢司法所,你们真是俺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啊这位正在说话的男子崔某是许昌县小召乡人,前些年经人介绍在尚集镇一家车床加工厂工作。前段时间,在一次操作机器的过程中

  12月21日上午,许昌县尚集司法所内,一名男子紧紧握着该司法所所长王龙的手,激动地说:“谢谢王所长,谢谢司法所,你们真是俺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啊……”

  这位正在说话的男子崔某是许昌县小召乡人,前些年经人介绍在尚集镇一家车床加工厂工作。前段时间,在一次操作机器的过程中崔某不慎被机器轧伤。崔某康复出院后,仅医药费就花去5000余元,这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然而,当崔某向厂方提出人身伤害赔偿费和误工费时,双方的意见却不能统一,迟迟达不成赔偿协议。于是,崔某与厂方法人代表尚某一起来到镇里的司法所,要求司法调解。

  尚集司法所所长王龙得知此事后,立即与司法调解员韩小红一道到事故发生的工厂察看安全状况,然后到崔某家里,听取当事人叙述事情的经过,并察看了崔某的医疗诊断证明。经过一系列的调查,王龙得知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崔某要求尚某赔付1.6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费和误工费,而尚某只同意赔付医疗费5000元。双方互不相让,意见难以统一。

  12月18日,在王龙的召集下,崔某和尚某再次来到尚集司法所。王龙先让两人谈谈对事情的看法,然后,针对两人的意见,结合《劳动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指出他们在一些方面存在的认识上的错误,并站在公证的立场上提出一些合理建议。4个小时过去了,由于两人意见分歧较大,当天未能达成调解协议。12月21日,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尚某同意赔付崔某1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费和误工费。

  得到赔偿金后,崔某热泪盈眶,就出现了本文开篇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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