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该否担责 好心送人回家
导读:
晨报讯(记者詹琦)“我好心骑摩托车送老人回家。没想到老人却不小心跌伤了。他的家属要我赔偿医药费。请问我该承担责任吗?”昨日,家住黄陂前川的陈利红致电晨报法律热线。
陈利红说,他在前川民安街开了家日杂店。11月26日晚8时许,年逾七旬张爹爹来到店里购买了铁铲、钳子等工具,因为东西很重,张爹爹提出让店主送自己回家。考虑到老人拿这些东西确实不便,陈利红便骑摩托车送张爹爹回家。
当晚8时35分,车行至张湾村路口时,张爹爹因天黑记不起回家的路了。就在陈利红停车问路时,张爹爹因没坐稳从摩托车上跌了下去,头部受伤,陈利红忙将老人送至黄陂人民医院治疗。事后,老人家属共花去1500多元治疗费。对此,张爹爹家人认为是陈利红的责任,要求承担老人的所有医疗费。
法律说法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张国振律师认为,依据《民法通则》规定,如果当时已经停车,是老人没坐稳而产生的后果,骑车人可免责。但如果是驾车人开车时不小心致老人受伤,虽然驾车人主观意愿是帮人,还是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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