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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资腾挪网络信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1 09:45:27 人浏览

导读:

网络信贷工作人员称:不敢保证没人借钱炒股票。网络借贷由于其快捷便利,近来正迅速兴起,但这种新型的借贷模式在受到欢迎的同时,也遭到业界的质疑:网络借贷在我国是否具有合法地位?其资金安全如何保证?运作风险如何控制?又是谁在对其进行监管?一连串疑问让记者走近

  网络信贷工作人员称:“不敢保证没人借钱炒股票。”

  网络借贷由于其快捷便利,近来正迅速兴起,但这种新型的借贷模式在受到欢迎的同时,也遭到业界的质疑:网络借贷在我国是否具有合法地位?其资金安全如何保证?运作风险如何控制?又是谁在对其进行监管?一连串疑问让记者走近这个新兴的网络平台,发现目前网络信贷在国内发展迅速,一些活跃的网络信贷平台已有注册客户数万人,年交易流水超过亿元。

  网络信贷在银行和普通民间借贷的夹缝中生存下来,固然是因为市场的需要,但记者梳理后发现,该种方式本身是否涉嫌违法尚且存在一定争议,此外其是否超出网站经营范围以及面临的经营监管真空问题也亟待引起重视。对此,有专家呼吁,个人要注意防范网络诈骗,政府部门应尽早研究并出台相关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网络信贷兴起

  网络借贷是一种新兴的借贷模式,最早始于欧美发达经济体中,近年开始在我国出现。网站在为借贷双方搭建便利交易平台的同时,也像券商中介那样,从每笔借贷发生金额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目前网络借贷的网站主要有宜信、拍拍贷以及红岭创投等几家。记者浏览后发现,购房、买车、装修、留学、开店等都可以成为借款的理由,而最关键的是无需抵押担保。借款人在网站注册后就可以发布借款招标信息,含借款数额、用途、借款期限和最高利率等,其他有闲置资金的注册用户如果对借款人的借款项目感兴趣,就可以通过投标方式为借入者提供贷款。同样,如果有闲置资金也可通过网络招标的形式把钱贷给需要借款的人,从而获取一定的收益。据了解,目前的网络信贷平台最高借款额度可达30万,还款期限最长可达48个月。“一般单笔最高是5万,而且额度较大者仅限于信用较好、有实体店和具体住所的客户。”深圳一家网络信贷平台工作人员介绍说。

  记者发现,上述几大比较活跃的网络信贷平台多集中在北京、深圳、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业内分析,这或许与当地商业经济繁荣以及人们资本运作意识较强不无关系。据了解,网络借贷自出现以来得到了迅猛发展,据宜信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现在每月的流水金额在2000万左右,一年过亿元;深圳一家网络借贷平台——红岭创投从今年3月底正式经营该项业务,网站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注册会员已经过万,通过红岭创投网络平台产生借贷业务量以每月100%的速度递增。“现在我们网站超过20万元的借出账户就有10多个,十几万的账户就更多了,而且网站的交易十分活跃。”红岭创投工作人员介绍说。[page]

  是否违法存疑

  依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民间借贷行为中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此外,根据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记者注意到,在上述各家网络借贷平台实际运作中,都十分重视利率的限度,一般都没有超过当前银行贷款年利率4倍,目前的贷款年利率均控制在21.6%或以下。据某网络信贷平台工作人员介绍,业内通常的做法是根据银行贷款利率及时调整网站的贷款利率水平。

  那么,这类借贷平台是否打了法律的擦边球,有无非法吸储的嫌疑?就此,有关人士表示,对于自然人的民间借贷而言,只要利率不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应该没有问题。但如果网站作为中介经营这种业务,并且开立第三方账户,这就等同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功能,应该取得银监会的批准。与此同时,由于现在对于民间借贷中介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所以他们处在法律的灰色地带,存在一定的监管空白。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彭日光律师认为,只有法定机构如银行等才能从事信贷业务,目前的网络信贷平台在没有取得相关金融业务牌照的前提下,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彭日光认为,部分网络信贷平台推出理财模式并承诺收益的现象,以下两点可以认为其有非法集资的嫌疑:一是网络信贷平台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二是向不特定对象吸储。他表示,只有银行才具备吸储的功能,目前的网络信贷平台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了非法的目的。

  另有观点则认为,网络借贷平台在借贷关系中仅仅是一个中介,其主观上并未有集资的目的,既不吸储也不放贷,而且其撮合的借贷行为本身合法,因此不存在违法问题。至于其是否属于金融业务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何鉴别则需要监管部门确定。不过,彭日光表示,不排除网络信贷平台通过掌握一定数量自然人账户来完成与借入借出者的款项划拨,从而在表面上看好像是公民账户的交易往来,实际则是公司行为。上述情况一旦存在,就可能涉及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除此之外,网络信贷业务是否超出其经营范围也存在一定争议。如某网络信贷平台所属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明确表示,仅从事“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他限制项目);从事广告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网络产品的技术开发与购销及其他国内贸易”。对照来看,目前该网络信贷平台从事的网络信贷业务明显不在此范围之类。[page]

  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舒保华认为,网络平台一旦超过其经营范围,除需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管外,还应该接受金融部门的审批和监管。不过,记者了解到,目前比较活跃的多家网络信贷平台都没有取得银监部门的许可,也不认为自己从事的是金融业务。

  风险令人担忧

  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形式,网络借贷的资金安全也是争议的焦点。虽然目前各大网络借贷平台的坏账率都比较低,但借贷资金安全的问题比较严重。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普通市民也表达了对该种信贷模式资金安全问题的担忧。尤其是个别网站的资金周转是汇入个人账户,更是让不少有意介入网络信贷业务人士心存芥蒂。另外,借出资金后的使用监管问题也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

  从目前来看,尽管不少网络信贷平台都宣称有完整的审核机制,个别网站还采用了“办公视频”技术对要求借款人面谈,但借贷坏账的产生仍是不可避免的。借款人的资料和借款用途仅通过网络验证并不可靠,造假对于蓄意骗钱的人来讲难度并不大。一些业内人士质疑:有无可能冒用他人材料,一人注册多个账户从而实现骗取贷款?

  另一方面,客户借款后,一旦到期没有能力还款或者故意不还,网站如何应对也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多数网络信贷在借贷过程中都没有抵押,完全在过往信用的基础上借贷,缺乏对借款人的有效牵制。目前在欠款追讨方面,我国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即使银行的欠款也不能运用银行自己的力量追讨,而是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诉诸法律。不过,有律师认为,在对方借款数额较小的情况下,运用法律等手段成本太高,有可能得不偿失。

  红岭创投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现在的做法是:一旦借款人逾期不还款,他们会先垫付本金给借出人,然后将债权交给网站来处理。虽然网站为出借者垫付了本金,获得了出借人的信任和好感,但出借者仍然表示担忧:如果对逾期欠款拒还者没有有效的防范和追讨措施,坏账一旦扩大,出借人和网站的损失将无法估量和承受。

  此外,网络借贷资金并不是由出借人的账户直接转入借款人账户,而必须通过网络平台才能实现周转,多数网络信贷平台都是通过支付宝之类的第三方支付形式来完成的,但也有些网络信贷平台是直接转入个人账户,这让许多人对资金安全感到忧虑。有律师认为,支付宝等支付手段是针对陌生人交易安全支付需要而设立的,当前网络信贷平台借贷双方发生的是借贷关系,部分网络信贷平台通过支付宝等工具来完成借款交易,实际上是套用了支付宝的担保信用额度。“至于通过个人账户划转款项则更加不安全,如一旦网络信贷平台经营者在某个时期能控制平台内的大部分资金,则有可能出现经营者卷款逃跑的隐患。”彭日光说。[page]

  此外,虽然网络信贷平台都表示会对贷款者的借款用途进行审核,但实际操作中也存在难度。即便是个别网络信贷平台采用了“视频面谈”等方式,但仍然不排除有借款者将借入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可能。某网络信贷平台工作人员就坦陈,“不敢保证没有借入者将钱拿去做股票投资等的可能,但网站方面对此非常重视,一经发现将采取相关措施。”法律界人士也表示,此种可能性很大,事实上网络信贷平台也没有有效的办法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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