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个体户恶意透资诈骗116万
导读:
从事电脑个体经营的汤骏(化名),缺乏自身经济实力,却欲要做大“蛋糕”,开设买卖某电脑经营公司。没有资金的他,以自己和妻子及朋友的名义,先后从8家银行信用卡中心申领了24张银行贷记卡进行透支,累计透支金额达人民币116万余元。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就汤骏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案开庭,当庭撤销对汤骏的取保候审,决定逮捕并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现年40岁的汤骏拥有大专文化程度,毕业于上海复旦计算机专科的他,从事过多种工作行档。从1999年起,他以自己的专业做起了电脑个体户经营,而不满足如此小打小闹的他,在一无资金二无固定客源的情况下,在2003年注册成立了某专营做笔记本电脑生意的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汤骏自任公司老板。汤骏承认他主要以批发价进货电脑,再以零售价卖出电脑,从中赚取差价。“由于自己做生意钱不多,朋友给我出了主意,叫我在各个银行办理可以透支的信用卡,然后用此钱进货,赚钱后再把银行的透支款还上,尽管银行利息很高,但我还是这样做了。”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2年4月至2007年10月间,汤骏先后在本市上海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等8家银行的信用卡中心,申领了24张银行贷记卡。其中,以汤骏名义开户的银行贷记卡计12张,以汤骏妻子名义开户的银行贷记卡10张,以汤骏朋友的名义开户银行贷记卡2张。汤骏利用多张银行卡透支还款上的时间差,拆东墙补西墙从国美电器、苏宁电器。永乐电器和一些电子有限公司处直接进货。
汤骏交代,做的好的时候,每台笔记本电脑能赚二、三百元,少的时候每台只能赚五十元左右,当然也有还赚不到钱的时候。从2007年下半年起,汤骏因缺乏对市场及经营上的运作经验,他名下的公司业绩走了下坡路,月月亏损导致透支“窟隆”越来越大,苦苦挣扎的他延续到2008年的第一季度末,公司已无钱来偿还银行透支款,各家银行的信用卡透支余额越积越多,为了弄到钱,汤骏不但将自家的房产抵押给债权人,甚至还借高利贷度日。汤骏承认涉嫌的信用卡诈骗本金金额达90多万元,再加上利息滞纳金约120万余元。公司业务陷于停顿状态,夫妇俩靠妻子替别人翻译德文过日子。
2008年8月初,上述多家银行在屡屡发函给汤骏夫妇催款,但汤骏家中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手机联系被转“来电提醒”,遂先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我行曾多次以电话、信函及派员等方式向汤骏及于某某(汤骏妻子)催讨透支款项,但对方始终置若罔闻,拒不归还透支本息,银行资金被长期非法占用,已危及国有资产的安全,该行为已涉嫌信用卡诈骗。”[page]
汤骏妻子在百般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投诉,陈述了丈夫汤骏骗取办理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情况。离家出走多日的汤骏东躲西藏,自觉感到无法蒙混过关的他,也在2008年10月11日,主动至公安机关交代了上述恶意透支事实,并在家属的帮助下退赔了人民币6万元。
在2009年10月20日的开庭审理中,汤骏自己辩护认为,该透支行为是属有错,但没有罪。透支钱款用于公司经营运作,不应以刑法来调整透支行为,而属于民法中的借贷关系来调整。
法院认为,汤骏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对持有的24张信用卡恶意透支,总金额达人民币116万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该行为已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考虑到汤骏有投案自首情节遂作出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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