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民法动态 > 二楼掉下塑钢窗正中行路人

二楼掉下塑钢窗正中行路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1 07:10:44 人浏览

导读:

潍坊新闻网11月20日讯11月18日晚上,家住奎文区樱北小区的崔先生下班回家,走在樱前街人行道上。突然,一扇塑钢玻璃窗从天而降,正砸在他的头上。他头部流血昏迷倒地,被热心人打了120送往医院抢救。下班回家祸从天降当天晚上7点半,崔先生下班回家,因为樱前街文化路以西

  潍坊新闻网11月20日讯 11月18日晚上,家住奎文区樱北小区的崔先生下班回家,走在樱前街人行道上。突然,一扇塑钢玻璃窗从天而降,正砸在他的头上。他头部流血昏迷倒地,被热心人打了120送往医院抢救。

  下班回家祸从天降

  当天晚上7点半,崔先生下班回家,因为樱前街文化路以西路段在修路,他便沿着樱前街北侧的人行道往西走。快走到庄樱路时,他突然感觉头上重重地挨了一下,天旋地转中,听见玻璃砸地上摔碎的声音。在昏迷之前,他强忍疼痛打通了朋友任先生的电话,让朋友赶紧来现场。

  等任先生赶到时,附近欣欣便利店的李女士已打了120,伤者被送往潍坊市人民医院急诊科。任先生便和梨园派出所出警民警赶到医院。经过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的医生检查救治,崔先生的头部、额头、面部、颈部有8处大伤口,缝了三四十针。目前,崔先生已经清醒过来。

  热心市民急伸援手

  当晚近8时,记者闻讯赶到出事现场看到,地上有一大摊血,非常醒目。地上有一扇长约1.5米、宽约1米的窗子,塑钢窗架甩散了,上面的玻璃摔得粉碎。

  据附近欣欣便利店的李女士说,窗户是从二楼居民家砸下来的。当时只听“啪”的一声,她跑出来时看到,一男子满头是血倒在地上,地上是一堆碎玻璃。她赶紧用毛巾给他包扎了一下,但头部血不断往外涌溅,止不住。她赶紧打了120和110,特巡警和救护车把伤者送往了医院。

  记者抬头看到,此处沿街的1号楼西单元202室,东窗的一整扇窗户空着。记者上楼敲了敲门,里面没有人。

  掉窗已非第一回

  记者通过梨园派出所出警的杨警官,联系到掉窗户的户主马先生。

  据马先生介绍,房子是山东大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他今年5月份交了10万元左右的首付款,9月份左右办的过户交接手续,但是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房子也没入住。出事的当晚,他找民工给他家装修墙。民工给他打电话说,窗户掉地下砸着人了。等他赶到事故现场时,伤者已经被送往医院,民工也联系不上了。根据马先生回忆,民工当时说好像并没有碰着窗户。

  马先生说,他家以前也曾出现窗户掉地下的情况,但因为是纱窗而且掉在屋内,所以没放心上,没想到又出了这样的意外。

  专家谈责任划分

  使崔先生家人欣慰的是,马先生并没逃避责任,从出事当晚就积极陪同伤者做各项检查。让马先生感到委屈的是,房子还没入住,自己就牵扯上这事,花钱不说,还要担责任。[page]

  更让马先生委屈的是,楼盘促销人员在他买房子时说,房子质量如何好,装修质量如何好,窗户是塑钢框双层玻璃,质量好,关严了小偷一般打不开。如今窗户不知怎么就掉到了地下,还摔得碎碎的,真的很倒霉。昨天下午,马先生找到福寿东街北海路交叉口附近的山东大陆置业有限公司,想找开发商问个清楚,对方称调查调查再说。

  据潍坊市委党校法律教研室主任李智教授介绍,此事不管民工有没有推窗,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开发商、民工、户主按照民法的相关规定都应该承担责任。(周子力)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