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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正常采访权受法律保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0 21:54:35 人浏览

导读:

合肥晚报讯10月19日,本报A2版综合新闻刊出《国耀一方城施工方为何这么牛?》这篇报道后,社会各界的读者通过电话和网络等途径,纷纷表达了对本报女记者被三名大汉强行架走之事的看法,对本报记者予以支持,对那些以暴力阻挠采访的人予以谴责。安徽省青年新闻工作者协

  合肥晚报讯 10月19日,本报A2版综合新闻刊出《“国耀一方城”施工方为何这么牛?》这篇报道后,社会各界的读者通过电话和网络等途径,纷纷表达了对本报女记者被三名大汉强行“架走”之事的看法,对本报记者予以支持,对那些以暴力阻挠采访的人予以谴责。安徽省青年新闻工作者协会也对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读者傅先生打来电话称:“近来省城合肥发生多起暴力阻挠记者采访事件,这是对新闻记者采访权的严重挑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亵渎。我们要求有关部门严肃对待。”读者许女士希望这种暴力阻挠记者正常采访的事件不要再发生,否则,实在有损合肥的对外形象。读者刘先生说:"其实记者也是想把事情搞清楚,也让市民放心。施工方暴力阻挠记者采访,不做亏心事怕什么鬼敲门呢?”

  在本报的QQ上,众多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表示对本报记者的支持。网友“左手爱”在QQ上留言说:“其实记者这一行业,是很辛苦和危险的。想想看,一个弱小的女记者被三个大汉架出门去,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场景啊!作为记者的你们很辛苦很勇敢!没有胆识,怎么敢去采访啊?”

  网友“令狐冲”的“六言诗”写道:“挑战无处不在,记者又受伤害。坏人如此猖狂,真相当被公开。支持合肥晚报,一路正义风采。”

  记者随后针对此事采访了安徽省青年新闻工作者协会常务副会长韩阳,韩阳说:“2007年,新闻出版总署就专门发出《关于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的通知》,强调新闻采访活动是保证公众知情权、实现社会舆论监督的重要途径。依据宪法、民法等相关法律条款,记者正当的采访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关于此次合肥晚报记者遭到暴力阻挠采访,安徽省青年新闻工作者协会将密切关注。” (郑宏 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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