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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婚不离家遭驱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0 19:16:49 人浏览

导读:

王女士离婚了。根据协议,房产平分,她将属于自己的份额赠给儿子,在没有其他住处的情况下,暂住在其中一室。离婚后,前夫却以她已经没有房屋所有权为由,将她赶出了家门。儿子又提出要单过,谁也不跟。这让王女士很伤心。日前,她拨打本报维权热线,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王女士离婚了。根据协议,房产平分,她将属于自己的份额赠给儿子,在没有其他住处的情况下,暂住在其中一室。离婚后,前夫却以她已经没有房屋所有权为由,将她赶出了家门。儿子又提出要单过,谁也不跟。这让王女士很伤心。日前,她拨打本报维权热线,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公益律师家德给予了解答。

  1993年,我结婚了。婚后第二年,生下了儿子,并贷款买了房。因为缺少感情基础,夫妻两个人在一起感觉很别扭,总是为了一些家庭琐事吵架。儿子从小就在这样一个环境中长大,对我们的意见很大。

  今年年初,儿子突然表示不想上学了,想出去打工。他说,他想摆脱这个“战争”不断的家庭,自己养活自己。我们以为儿子说着玩,没想到,他真找到了一份汽车美容的工作,薪水很低,收入虽然只能勉强维持生活,但他干得挺卖力。

  儿子提前独立了,我和前夫也决定结束对彼此的折磨,4月份,我们协议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协议规定,我将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赠与儿子,婚姻关系解除后,我无房居住仍可以住在房子里。前夫也答应了。

  离婚后,两个人仍在同一个屋檐下,我和前夫都感觉不自在。他好像特别提防我,现金不再放家里,打电话的时候也躲到卫生间去,还将我们原来的房间上了锁。一个月后,他提出让我尽快出去找房子,但现在租金这么贵,我一个单身女人独居也不安全,便拒绝了。

  6月初,我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可是防盗门却怎么也打不开,原来前夫换锁了。我找到他理论,他说,我已经将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赠给儿子,通过这种方式已对房屋作了处分,丧失了房屋所有权,当然丧失了居住权。

  可我认为,我们在协议离婚时,虽然我将属于自己的房屋份额赠给儿子,但儿子并未在协议上签字,在协议上体现的仅仅是单方意愿,赠与行为应该还未生效,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为此,我和前夫又吵了一架,仍没争出个结果。

  当问儿子想跟谁过时,他却说自己已经15岁了,可以维持生活,想要自己单过。我和前夫觉得儿子虽然独立生活过一段时间,但毕竟只有15岁,属于未成年人,必须跟着一方家长生活。为了这件事,我们和儿子理论了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任何结果,他的态度很坚决。

  接连发生的事情让我很苦恼,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离婚协议上规定我没有找到房子前,可以住在原房屋里,老公是否有权将我赶出去?儿子没在协议上签字,该赠与行为有效吗?能否撤销?我现在对共有房屋享有什么权利呢?儿子是未成年人,他能否要求单过呢? (文中人物使用化名)[page]

  前夫无权把你赶出家门

  ——— 家德律师为王女士说法

  王女士,你好!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协议中约定在你没有找到房子前,可以住在原来的房子里。现在前夫把你赶出去是没有道理的。他无权这样做。

  赠与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一方做出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就生效。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一方做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另一方表示接收,赠与合同生效。因此,你儿子没有签名,赠与也照样生效。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在你们还没有根据离婚协议变更房产证的产权人,说明你拥有的房屋产权还没有转移,可以撤销赠与。现在你仍然是房屋的共有人,房屋的产权还是你们两个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因为未成年人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自己不能独立地从事一些活动,一般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父母的监护。因此,孩子要求单过,脱离父母的监护,你们不能允许他这样做;孩子无论由谁直接抚养,都要努力地担当起监护的责任,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有监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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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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