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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到期还不上遭拘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0 18:37:47 人浏览

导读:

市民陈某由于资金周转向民间借贷公司先后三次借了115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个月。到期后没能按时还款,最终累计成了300多万元。9月底,由于陈某还不上所欠民间借贷公司的欠款,被该公司四名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并限制陈某上班、吃饭和睡觉。正陷入苦闷的陈某在被拘禁

  市民陈某由于资金周转向民间借贷公司先后三次借了115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个月。到期后没能按时还款 ,最终累计成了300多万元。9月底,由于陈某还不上所欠民间借贷公司的欠款 ,被该公司四名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并限制陈某上班 、吃饭和睡觉 。正陷入苦闷的陈某在被拘禁 3天后,一个报警电话解救了他 。

  借贷115万元变成了300多万

  陈某在青岛注册了三家公司,6月底由于公司资金紧张,他想到了用民间借贷来缓和资金问题。于是他让公司员工范某联系民间借贷,很快范某就联系上了在黄岛开办民间借贷的耿某。

  耿某开出了借贷的要求,时间为一个月,月息为8% 。陈某觉得利息有点偏高,但由于急着需要资金周转就答应了。先后三次向借贷公司借贷115万元人民币。

  很快一个月的期限到了,耿某联系陈某要求他按照合同还钱,但陈某称现在公司没钱,等资金周转开了就还款。耿某提出晚还款利息将以天计算,每天3% 的利息 。这一数额令陈某有些不安,由于实在没有资金周转就答应了这一条款。

  随后另外两笔欠款都相继到期,陈某都选择了按天计算利息的方式拖欠款额。9月25日,耿某带着另外三人来到了香港中路某写字楼内找到了陈某,要求他必须立刻还钱,否则就不回去,并声称不还钱会有麻烦。

  陈某称公司的钱一直都没有到账,有一大笔资金需要过了国庆节后才能打过来,到时候一起还。耿某拿出了计算器算了一下,陈某所欠的款数和利息到国庆节后一共是300多万元,这一数字是陈某没有想到的,但没办法只好答应了。

  耿某说延期还款可以,但陈某不能离开青岛。陈某答应后并以陈某的名义在东海西路某酒店开了房间给耿某四人居住。

  非法将欠款者拘禁

  耿某害怕陈某10月9日前跑掉,在陈某开完房间准备离开时,被耿某四人拦住。随后又在走廊最靠里的位置又开了一间房给陈某,并扬言在还款期间内24小时跟随他,防止他潜逃。

  陈某表示自己在青岛有三家公司不会随意潜逃,但任他苦苦哀求仍然无济于事,耿某告诉他,其实借给陈某的钱,有一部分是耿某借贷别的民间借贷公司的,如今已经拖欠了很长时间,他借贷的民间公司很早之前已经催他还钱了,也向他发出了警告,陈某如果再不还钱,耿某也要连带着受到危险。

  陈某没有办法,就在酒店里睡了一夜。9月26日上午,陈某提出要去公司上班,耿某派两人跟着他一起去。晚上陈某和公司杨某吃饭,派去的两人也一直跟着,晚上这两人担心陈某会报警,并将陈某和同事杨某一并带回了酒店。[page]

  9月27日,趁着耿某不在,杨某苦苦哀求酒店内的另外几人,向他们保证自己不会报警,家有急事要赶回去。陈某也表示杨某是局外人没必要牵扯进来,随后借贷公司的几人将杨某放走。

  耿某回来后发现杨某被放了 ,非常上火,随后和陈某发生激烈争吵。并打了陈某左右太阳穴各一拳,并拿出了在李村集市上购买的棍棒等武器威胁陈某,让他尽快还款。

  此时陈某说自己被打得头很疼,怀疑被打出了事,不去医院检查不还钱。无奈耿某和几人一起带他去市立医院检查了身体,发现没事又将他带回了酒店。

  9月28日晚10点,香港中路派出所接到了匿名报警电话,立即组织人员部署。迅速赶到他们五人所在的酒店将双方带到了派出所内。一开始耿某等四人并不承认自己非法拘禁陈某一事,经过民警昼夜的审查,最终对非法拘禁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非法拘禁他人是犯罪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律师。他说,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合法的民间借贷,必须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企业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本案例中,贷款的期限为一个月利息8% ,这个条款已经大大超过了银行利率的4倍,法院不予支持超出的部分。并且每天3% 的利率更是没有任何的根据,属于高利贷性质的违法行为。非法拘禁属于犯罪行为,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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