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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7年要分手,流产多次的未婚妻索要80万分手费同居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8 08:29:46 人浏览

导读:

同居纠纷常见的有哪些?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非法同居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下文为您详细介绍:9年前,经人介绍,17岁的许美琴与16岁的陶小亮,一见钟情。双方家长也都非常满意。2003年,家长们给陶小亮与许美琴举行了热闹的订婚仪式。陶小亮父母在上海开了一家废品收购公
同居纠纷常见的有哪些?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非法同居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9年前,经人介绍,17岁的许美琴与16岁的陶小亮,一见钟情。双方家长也都非常满意。2003年,家长们给陶小亮与许美琴举行了热闹的订婚仪式。
  陶小亮父母在上海开了一家废品收购公司,很忙。订婚后,许美琴跟着陶小亮一家来到上海,给陶小亮家帮忙。订婚数月后,许美琴发现怀孕了。当时陶小亮还在上学,陶小亮的母亲觉得他俩年龄太小,还不适宜结婚生子。
  在陶小亮母亲陪伴下,许美琴悄悄回到兴化计划生育指导站人工流产。
  2004年,许美琴与陶小亮来到婚姻登记处,准备领结婚证。不料,陶小亮未达到结婚年龄。
  农历2008年正月,许美琴再次有了妊娠反应,他们打算去领结婚证。
  不久后的一天,许美琴突然感到小腹疼痛,下体伴有不规则出血。经查,许美琴系宫外孕。经抢救,命保住了,但许美琴失去了一侧输卵管。医生叮嘱许美琴一年内不能怀孕。
  痊愈后,许美琴催陶小亮去领结婚证。陶小亮说,他年龄太小,还承担不了家庭的重担,等许美琴怀孕了再结婚。
  去年,许美琴再次怀孕。不过,怀孕3个多月的时候,一天,许美琴觉得下腹隐隐作痛,并有少量出血。虽经治疗,孩子还是胎死腹中。
  陶小亮向许美琴提出分手,许美琴不肯。陶小亮换了手机号码,离家出走,再不与许美琴联系。
  今年初,陶小亮向当地法院起诉,说,同居后,因性格差异,感情逐渐疏远,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现请求分割与许美琴同居期间的财产,并一并解除同居关系。认为身心受创女方要赔偿
  庭审中,许美琴说,她与陶小亮2001年就开始同居了。因为两人没有达到结婚年龄,2003年,双方家长为他们举行了订婚仪式。9年来,她先后三次怀孕,三次流产。2008年,她因宫外孕而摘除一侧输卵管。多次流产、宫外孕手术对她的身体造成极大伤害。现在,男友杜撰事实,以析产为由,企图遗弃她。这给她的精神造成了极大伤害。
  许美琴说,9年来,她在男友家帮工,没有获得任何报酬。现在男友要求分手,她也同意。不过,同居期间发生的数次流产,使她的身体遭受了极大伤害,男友应当赔偿她。
  庭审中,陶小亮愿意拿出3万元以了结两人的同居关系。许美琴不肯。她提出,要么陶小亮一家给她80万元,要么陶家把兴化的一套房子给她。
  陶小亮家人不同意。“我家辛苦挣下的家产,跟她有什么关系?你听谁讲的我儿子跟她同居的?当初,我看她可怜,就收留她在我家帮忙。哪知道他们会发生这些事?”陶小亮的父亲说,“许美琴见我家条件好,就赖在我家了。她在我家不是9年,是8年。我儿子还在上学的时候,她就到我家了。现在我儿子与她感情不和,不愿意跟她一起生活。她赖在我家也没有用。”
  经过法官多次调解,陶小亮及其家人同意赔偿女方20万元。许美琴不同意,“9年的感情付出,三次人流、宫外孕手术所受的伤害,就值这些?”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法院认为,女方索要赔偿的请求与本案非同一法律关系,只能另行主张。虽然男方提出析产请求,但二人并没有所谓的共同财产。陶小亮的真正诉求其实是解除与许美琴的同居关系,因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驳回陶小亮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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