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财产所有权 > 共有财产 > 索10万贬值费 女人离婚跌价吗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索10万贬值费 女人离婚跌价吗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8 01:13:35 人浏览

导读:

[导读]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南昌一女子担心离婚(lihun)后自己身价贬值,择偶条件下降,向离婚(lihun)丈夫提出要赔偿10万元“再婚贬值费”。此事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有的网友称“女人离婚后肯定贬值,这是客观现实”,另一部分网友称“不存在贬值一说,这是无稽之谈”。对此,你的观点是?

  妻向丈夫索要10万贬值费女人再婚贬值吗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因担心离婚后自己“身价”贬值,择偶条件下降,南昌女子万芬(化名)向要离婚的丈夫提出要求:初恋、初婚都给了你,如果再婚,我难找到好对象,所以你得赔偿10万元“再婚贬值费”。

  据介绍,万芬和丈夫张某都在南昌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二人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次年,女儿来到人间。由于单位效益不景气,张某在2001年辞职下海,自己创办了一家房屋装饰公司。之后,南昌市房地产火爆,这也给张某的公司带来了较好的收益,公司从小作坊式发展到如今拥有数十位员工的上规模公司。

  然而,近日张某却向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要求和妻子万芬离婚。张某认为,从2004年开始,由于生意繁忙,夫妻之间缺乏交流,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和打架,无奈之下他搬到公司居住,但万芬又跑到公司大闹。之后,他彻底从家中搬了出来,夫妻二人长期分居。张某提出,多年来夫妻分居,缺乏感情交流,夫妻间感情已经破裂,要求法院准予离婚。

  在得知丈夫向自己提出离婚诉讼后,万芬做出一个惊人举动,她提出:除了夫妻共有财产平分之外,丈夫还得支付10万元“再婚贬值费”。万芬认为,丈夫现在有钱了,再婚还可以找到很好的女人,而自己结婚10年,青春都耗在丈夫和孩子身上,如果再婚,就难找到自己满意的对象。

  据了解,日前,万芬请律师着手收集自己是初恋、初婚就嫁给了丈夫张某的证据,以及社会各界对离婚后女人再婚贬值的评价。由于万芬这起离婚案件法院还没有开庭审理,“再婚贬值费”是否能够得到法律支持,不得而知。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程序的必经步骤,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常见的法律问题,还有离婚赔偿和离婚经济帮助等问题的介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