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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内两次结婚三次离婚闪恋闪婚成潮流?未婚同居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7 09:42:22 人浏览

导读:

[导读]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局外人”陈先生怀疑他们多次更改财产分割方式是为逃避债务
据报道,宁波东区一对夫妻(fuqi)的婚史让人眼花缭乱,从去年7月离婚的第一天起,两人在一周多时间内分分合合,一共办了五次婚姻登记手续。从速度上看,算是宁波最牛“闪婚闪离”夫妻(fuqi)。
三次离婚均修改房产分割条款
这对夫妻三年前结婚,因为女方属于再婚,有个儿子,结婚后两人没有要小孩。去年7月,两人第一次离婚。双方都在协议上写明了“自愿离婚”,完全同意协议的各项安排。想不到办手续的当天,这对夫妻又马上提出复婚。复完婚,两人又拿着稍有修改的离婚协议书再次离婚。7天后,还是这对夫妻,他们第四次走进民政局,要求结婚,结完婚后又离了。三次离婚,协议书的明显区别是关于房产和儿子抚养费的约定。
女方有一场百万元借款官司
这对夫妻的“婚事”让局外的陈先生非常不满。因为他们夫妻俩分分合合的时候,陈先生正准备和女方打一场100万元的借款官司。
这笔钱是去年4月,女方以自己的名义向陈先生借的,借款时间为一个月。但一个月后,陈先生没有收到还款,于7月24日将在“借款人”告上法庭。
陈先生认为,这对夫妻这么多动作,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逃避债务。女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该房产以财产分割的方式无偿过户给男方,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所以他要求法院认定他们的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里关于房产的分割条款无效。
目前镇海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法官表示,陈先生的怀疑是否属实,仍需进一步调查,案子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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