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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民事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0 11:38:33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所有的居民都是享有十分广泛的民事权利的,对于这些民事权利都是法律赋予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我国的民事权利的概念是什么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叫民事权利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国所有的居民都是享有十分广泛的民事权利的,对于这些民事权利都是法律赋予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我国的民事权利的概念是什么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叫民事权利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叫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总则》的第五章,从第109条到132条对民事权利做了非常详尽的规定。

  以权利所体现的利益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由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

  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债权

  继承权

  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著作权中也有人身权的成份)

  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二、民事行为人的判定

  不满8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民事权利相关规定

  中国对民事权利的研究有很大的发展,对人格权的研究最为突出,对股权(股东权)和著作权的研究也受到重视。但是对各种民事权利只作分离的孤立的研究是不够的,必须把各种权利放在一个整体(民事权利体系)中来研究,才更好些。

  要把各种民事权利组成一个体系,首先有个分类的问题。分类就要有一定的标准。一般民法书都讲到的普通的分类是:依权利的内容分财产权与非财产权;依其作用分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依其效力所及的范围分绝对权与相对权;等等。在这中间,最重要的是第一种,可以说这是一种基本的分类。因为作为分类的标准,“内容”是最重要的了。依第一种分类构建的权利体系,对人们认识民事权利的整体情况和各种权利的特性,最为便利。所以通常讲的民事权利体系,首先指的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体系。

  这种分类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所谓权利的内容是指因享有权利而受到保护的利益。随着社会发展,这种受保护的利益也在发展。某些“利益”不受保护了,这种权利也失去地位,如夫权;某些利益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提高了,这种权利的地位也应提高,如人格权;此外,有的权利的性质应该重新确定,如知识产权;有的权利应该给予应有的地位,如社员权。有必要对传统的民事权利体系加以审查,重建民事权利的体系。

  民事权利的内容,即其保护的利益,极为复杂,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多,因而依这一标准对民事权利所作的分类,很难把一切民事权利网罗无遗。但不能因此而放弃这种分类,因为实在找不出一个更好的办法。现在只好仍用这种分类而把各种民事权利最大限度地网罗进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什么叫民事权利的全部内容。民事权利在现代社会说的是十分之多的,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他的具体概念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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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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