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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的监护人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3-26 10:51:09 人浏览

导读:

残疾人的监护人最常见的就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如果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且在意志清醒状态下约定了监护人也是符合法律的。更多关于残疾人的监护人是怎样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残疾人的监护人最常见的就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如果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且在意志清醒状态下约定了监护人也是符合法律的。更多关于残疾人的监护人是怎样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残疾人的监护人是怎样

  担任监护人的顺序依血缘关系和组织关系的远近而确定,顺序在前者排斥顺序在后者。

  法定监护人包括四种:

  一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是其他近亲属如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三是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

  四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当地的民政部门。

  确定监护人也依上列顺序进行。担任法定监护人应监护能力。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主要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二、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三、监护人有哪些分类

  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监护人既有法定的,也有意定的,法定监护人需按照法律履行义务。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残疾人的监护人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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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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