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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1 16:08:0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监护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的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核心内容: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怎么行使监护权?监护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的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一、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原则:

  1、离婚时,在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下,依父母协商决定亲权由父母一方单独或双方共同行使。

  2、协商决定由父母双方共同行使亲权的,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与子女分居的父母一方,以何种方式参与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

  3、如果父母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判决。

  4、父母关于子女亲权的协议不利于子女的,人民法院得依未成年子女本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成年人保护机关或监护机关的请求或依职权改定。

  二、法院确定离婚父母何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应考虑的基本情形:

  1、支持原则: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必须就其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与子女间关系而言,能较好地照顾子女(尤其对年幼子女最好能亲自照顾),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对物质条件与精神支持而言,更应强调对子女在心灵上、精神上的支持。

  2、继续性原则: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决定能使子女目前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获得一致性。因此,在父母双方均与子女有良好关系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迄今为止大都与父母何方共同生活。

  3、在考虑上述两个原则时,兼顾考虑子女的意愿及子女的年龄、性别。必须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子女的意愿往往因其年龄及动机而有所不同,并且如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意愿有强烈的影响时,法院应对子女的意愿加以检验。[page]

  三、离婚时,人民法院确定亲权归属父母何方行使,应根据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综合考虑以下情形:

  1、子女的年龄及人数;

  2、十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子女的意愿及子女生活、学习环境;

  3、父母在亲权行使上的愿望;

  4、父母的思想品德、对子女的感情、健康情况、照料子女生活的能力及经济条件;

  5、父母一方或其近亲属有优先行使亲权的特殊情形;

  6、未成年人保护机关或监护机关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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