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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别法人的责任、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和法人成员的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6 14:10:53 人浏览

导读:

如何区别法人的责任、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和法人成员的责任?法人的责任问题是法人的一个核心问题。在确定法人责任范围时,首先应分清什么责任是由法人来承担,什么责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承担,什么责任由法人的工作人员自己承担。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一般

  如何区别法人的责任、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和法人成员的责任?

  法人的责任问题是法人的一个核心问题。在确定法人责任范围时,首先应分清什么责任是由法人来承担,什么责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承担,什么责任由法人的工作人员自己承担。

  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一般说法定代表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代表法人实施的行为,其后果要由法人来承担。这里所说的一切行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代表人的身份进行活动时,法人才负责任。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无限责任。

  同时应指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其身份从事经营活动,即使是非法的行为法人也应当承担责任。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作人员要承担的财产责任。这里要区别两种情况:

  其一,工作人员在职务范围内的经营活动所造成的责任,都要由法人来承担。例如,火车站工作人员对货物野蛮装卸造成的损失,由铁路部门法人承担。对职务外的行为所造成的责任,由工作人员个人承担。

  其二,在工作人员由法人授予代理权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按代理制度的规定从事活动。超越代理权的活动由本人承担责任,未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活动由法人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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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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