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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被羁押31天后释放 向国家提出百万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7 00:16:18 人浏览

导读:

半岛都市报6月26日讯今天下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对岛城今年一号国家赔偿申请进行了公开听证。因涉嫌偷税罪,黄岛区一家企业的法人徐连富被黄岛区公安分局羁押31天,之后无罪释放(本报曾报道)。徐连富提出了近百万元的索赔。他提出,因为这次错误的

半岛都市报6月26日讯 今天下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对岛城今年一号国家赔偿申请进行了公开听证。因涉嫌偷税罪,黄岛区一家企业的法人徐连富被黄岛区公安分局羁押31天,之后无罪释放(本报曾报道)。徐连富提出了近百万元的索赔。他提出,因为这次错误的羁押,导致自己的公司破产,家庭瓦解。

2005年6月,徐连富因涉嫌偷税1.8万元,被羁押在黄岛区看守所31天,后取保候审。青岛地税局经过请示省地税局最终认为,此案可不作为偷税对待和处理。徐连富最终被无罪释放。

今天下午,在听证现场,黄岛公安分局表示此案他们系依法办案,因此不应该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并表示正在对徐连富进行补充侦查,希望赔偿委员会中止这次听证。合议庭在听取了双方的举证辩论之后表示,将就本申请提交国家赔偿委员会,等待讨论后给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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