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期违约(Anticipatory breach)
导读:
1、什么是先期违约?
先期违约是指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
对此,未违约方可以不去法院,不必诉诸法院行使终止履行权,法律授权当事人以采取自救措施的权利。
2、属于先期违约的情况。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71、第72条规定:如果订立合同后,另一方当事人由于下列原因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义务:
(1)他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他的信用有严重缺陷,例如破产。
(2)他在准备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中的行为,表明他将不履行大部分义务。例如,卖方迟迟不开信用证,或卖方多次要求修改交货期,或由于战争禁运。
(3)如果在履行合同日期前,明显看出一方当事人将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3、处理方法。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合同当事人除了在另一方有根本违反合同之时可以解除合同外,在另一方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时,可以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具体可以:
(1)方法。
在买方先期违约时,卖方可停止发货或对在途货物行使停运权。
在卖方有先期违约情况时,买方可停止付款。
(2)义务。
但是,双方当事人应承担下列义务:
(1)必须将自己中止或解除合同的决定立即通知对方。
(2)当对方提供了履行合同的充分保证时,仍应履行合同义务。
4、关于先期违约的情况下的担保。
在发生先期违约的情况下,一方有权要求提供担保,在得到担保之前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这一原则在各国国内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得到承认。
应当注意的是,中止履行并不意味着解除合同。
(1)买方的做法。
对于买方来说,他可以一方面不付款或停止付款,另一方面要求卖方:
① 提供担保。
② 履行合同;若卖方提供有效担保,买方应履行其合同义务。
③ 在履行期到来时,解除合同并就卖方违约要求损害赔偿。
(2)卖方的做法。
对于卖方来说,一方面行使留置权、停运权,另一方面要求买方:
①开出信用证、付款。
②提供担保。
③在付款日到来时,转售货物,并就差额向买方要求损害赔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提示: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条件包括有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等,
经营者进行对外贸易的备案流程包括有:网上填写备案登记信息,并打印登记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备案登记材料等。我国《对外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相关规则包括有: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特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卖方履行义务后,货物的风险将转移给买方;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
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意外事故构成不可抗力的法定条件包括有: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