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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0 09:41:11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发布文号:(1998)外经贸机电发第941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公安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药品监管局,机械局,轻工局,纺织局,回避制度,要组织与招投...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1998)外经贸机电发第941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公安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药品监管局,机械局,轻工局,纺织局,回避制度,要组织与招投标没有利益关系的专家参加评标工作。 
 
  五、国家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要公正评标,依法办事,抵制各方面的干扰;做到清正廉洁,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 
 
  六、国家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评标纪律,对评标工作严格保密。 
 
  七、国家评标委员会要加大奖惩力度,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招评标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要严肃处理。 
 
  八、国家评标委员会将不定期召开有关成员会议,研究解决招评标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发挥对重大招标项目的协调作用,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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