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
导读:
核心内容:企业主在投保船舶建造保险时,需要对船舶建造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这样才能为自己提供最好的保障。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船舶建造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船舶建造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包括陆上、水面以及第三人责任,除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外还包括:
1、工人、技术人员、船长、船员及引水员的疏忽过失和缺乏经验;
2、船壳和设备机件的潜在缺陷;
3、因船台、支架和其他类似设备的损坏或发生故障;
4、被保险船舶的任何部分因设计错误而引起的损失;
5、在被保险船舶下水失败后,为重新下水所产生的费用;
6、为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对船舶搁浅后为检查船底而支付的费用;
7、共同海损牺牲和分摊以及救助费用;
8、发生碰撞事故后,被保险船舶对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浮动物件、船坞、码头或其他固定建造物的损失和延迟丧失使用的损失以及施救费用、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以被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
9、被保险船舶遭受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引起的清除船舶残骸的费用、对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可以依人保的保障赔偿条款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但以被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
10、船舶发生碰撞或其他事故,被保险人在事先征得保险人书面同意后,为争取限制赔偿责任所支付的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船舶建造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时非常全面的,因此造船企业可以通过购买一份船舶建造保险,来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更好的保障企业的利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广义的船舶保险是以船舶及其附属品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根据船舶所处的状态分为船舶营运险、船舶建造险、船舶停航险、船舶修理险、拆船保险和集装箱保险等。狭义的船舶保
经营者进行对外贸易的备案流程包括有:网上填写备案登记信息,并打印登记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备案登记材料等。我国《对外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相关规则包括有: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特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卖方履行义务后,货物的风险将转移给买方;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
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意外事故构成不可抗力的法定条件包括有: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