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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进口合同双方的保密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4 14:42:10 人浏览

导读: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技术进口合同的受让人、让与人都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密范围和保密期限内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理解这一问题,需要把握以下三点:1?技术进口合同受让人的保密义务。由于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技术,大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技术进口合同的受让人、让与人都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密范围和保密期限内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理解这一问题,需要把握以下三点:

  1?技术进口合同受让人的保密义务。由于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技术,大多是专有技术,依靠事实上的独占取得权利,如果受让人泄露出去,会使让与人受到经济损失。因此,关于技术保密问题,一般当事人双方在合同洽谈初期就达成了有关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的内容包括:保密范围、保密对象、保密期限、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等。保密期限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可以是在技术进口合同期限内或者与其相同;实践中,在不少情况下,让与人为了防止受让人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把其秘密技术予以公开,往往不仅把保密期限规定为合同期限内,而且还要把受让人的保密义务延长到合同终止后的若干年。

  2?技术进口合同让与人的保密义务。由于技术秘密的实际价值很大程度上是在该技术处于保密状态时取得的,其竞争力正是信赖这种秘密状态来维持的。因此,凡是知道这一秘密的人都负有保密义务,让与人也不例外。如果让与人泄露了技术秘密,不仅对他自己的利益产生影响,而且对受让人的利益也会造成损失,受让人可以按照约定要求让与人赔偿损失。

  3?保密义务的终止。技术进口合同的受让人、让与人在合同约定的保密范围和保密期限内承担的保密义务,由于他人原因使该技术公开的,其承担保密的义务终止。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1210]

  第二十六条 技术进口合同的受让人、让与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密范围和保密期限内,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在保密期限内,承担保密义务的一方在保密技术非因自己的原因被公开后,其承担的保密义务即予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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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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