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国际贸易法 > 反倾销 > 反倾销论文 > 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要求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要求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3 19:57:37 人浏览

导读:

(1)企业书面申请。(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3)经年审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身

(1)企业书面申请。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3)经年审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要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高新技术企业、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要提交科技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申报的材料。
参考法规: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