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用证?
导读:
核心内容:什么是信用证?在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中,信用证扮演着什么作用?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可以付款的证书,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法律快车小编透过讲诉信用证的定义、性质、原则和特点,为大家简单介绍信用证。
一、信用证的定义
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商业银行法》第3条第11款规定:“商业银行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信用证是银行应买方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付款的书面凭证。《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2条规定:“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在我国,国内信用证是一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或企业之间的非商品交易结算不能使用信用证。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结算则适用信用证的国际惯例和规则。(本文由法律快车网整理)办理信用证结算业务的金融机构,限于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以及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开办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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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证的性质
1、信用证的信用证对出口商的作用:
(1)保证出口商凭单取得货款;
(2)使出口商得到外汇保证;
(3)可以取得资金融通;
2、信用证对进口商的作用:
(1)可保证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
(2)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
(3)提供资金融通;
3、对银行的作用:银行可以获得开证申请人的保证利息和押汇利息记忆各种手续费。
三、信用证三原则:
1、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原则;
2、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
3、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四、信用证的特点
(1)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即银行以自己的信誉担保付款。也就是说,信用证的付款人是开证行。
(2)信用证是单据买卖,即信用证买卖的是单据,与单据涉及到的货物等具体状态无关。
(3)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文件,即信用证虽然是依据合同开立,但是信用证已经开出,则信用证就不再受合同的约束,而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单独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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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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