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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律师协会2009年工作要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30 06:50:31 人浏览

导读:

根据省司法厅和全国律协对2009年律师工作的安排,结合山东律师行业实际,2009年山东省律师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服务这条主线,以实现做大
根据省司法厅和全国律协对2009年律师工作的安排,结合山东律师行业实际,2009年山东省律师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服务这条主线,以实现做大做强我省律师业为目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以服务大局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推进“两结合”管理体制、切实提高行业管理能力为保障,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引导全省律师为党的中心工作和大局服务

1、贯彻落实全国律协《关于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指导全省律师为落实中央、我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各项政策措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省律协律师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召开研讨会,并邀请公、检、法、司、经济界人士,共同研讨金融危机给我省律师业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3、继续做好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的工作,切实发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志愿团的作用,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等,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4、积极探索律师调解新路子,引导律师更多地采取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消除矛盾纷争。按照《山东省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规则(试行)》和《关于律师参与省信访局涉法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按照省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法律事务的监督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加强对律师代理集团诉讼、群体性案件等重大敏感案件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继续深化“两结合”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提高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

5、做好全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山东省律师协会章程》,表决通过省律协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选举产生第一届监事会。

6、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快全省律师“两结合”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三至五个市按照“两结合”管理体制改革精神进行换届。

7、根据全国律师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我省律师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大力实施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信息化和人才战略,提高法律服务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8、配合省律协换届,调整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完善“两专”委员会工作规则,保证其发挥应有的效能。

9、充实完善省律师惩戒复查小组,建立健全行业监督惩戒机制,完善投诉、调查、听证、处理、申诉及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程序,切实提高投诉、查处、惩戒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0、制定《山东律师互助救助办法》、《山东省地方律协发展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大对贫困律师和地方律协的扶持力度,促进行业和谐发展。

11、组建山东律师讲师团,到各市巡回演讲,努力提高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律师的办案质量。

12、开展律师事务所分配情况调研,完善律师事务所分配形式和分配机制。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律师素质

13、按照厅党委和省律协党委的要求,切实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党建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落实,大力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

14、继续强化律师培训工作,把培训和理论研讨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努力争取把律师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培训计划。围绕开拓外经外贸、国际金融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反倾销、反垄断等高端新型业务领域开展培训工作,重点抓好第二期国外(境外)培训工作;结合2009年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做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专题培训工作;探索实施网络培训;举办2009山东律师论坛;选派律师参加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和第七届华东律师论坛。

15、根据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与考核工作。

16、开展青年律师执业状况调研,研究青年律师发展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组建青年律师成才专项培训讲师团,开办青年律师培训班,加强对青年律师培训的指导。

四、加强宣传和对外交流工作,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17、加强与各市律师协会的信息交流,增加《山东律师信息》每期的信息量和刊发期数,增强其时效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办好《山东律师》杂志和山东律师网站,不断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

18、继续与各级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联合开展评先树优活动,并不断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19、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配合纪念建国60周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恢复重建30周年,总结宣传好我省律师业恢复重建以来取得的辉煌业绩,注重从律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涉法信访等提供服务和拓展高端业务领域等方面选择典型人物和事例进行宣传,不断提升律师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形象。

20、继续加强与香港律师会、韩国全州地方辩士会的交流,通过邀请境外律师授课、选派律师赴境外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我省律师外向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21、加强与其他省级行业协会的交流,组织省、市律师管理干部和省律协常务理事到行业管理工作先进的省(市)考察学习。

22、继续援建四川石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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