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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律师接受居住在港澳台委托人的委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30 04:02:16 人浏览

导读:

在离婚案件中,律师接受居住在香港的委托人委托要提交什么文件,律师接受居住在澳门的委托人委托要提交什么文件,律师接受居住在台湾的委托人委托要提交什么文件?就上述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在离婚案件中,律师接受居住在香港的委托人委托要提交什么文件,律师接受居住在澳门的委托人委托要提交什么文件,律师接受居住在台湾的委托人委托要提交什么文件?就上述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律师接受居住在香港的委托人委托,担任婚姻家庭案件代理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的法律文件通常有: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的中文起诉状或答辩状(包括离婚意见书);

  4、在境内或境外登记的结婚证件;

  5、子女出生证明或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

  6、来自境内及境外的证据材料。

  上述法律文件应当根据其来源及案件管辖法院的具体要求,代理律师决定是否需经过司法部指定的具有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公证,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转递章后提交给法院。

  律师接受居住在澳门委托人的委托,担任婚姻家庭案件代理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的法律文件通常有: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的中文起诉状或答辩状(包括离婚意见书);

  4、在境内或境外登记的结婚证件;

  5、子女出生证明或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

  6、来自境内及境外的证据材料。

  上述法律文件应当根据其来源及案件管辖法院的具体要求,代理律师决定是否需经过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证明,之后再提交给法院。

  律师接受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委托人委托,担任婚姻家庭案件代理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的法律文件通常有: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包括离婚意见书);

  4、在境内或境外登记的结婚证件;

  5、子女出生证明或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

  6、来自境内境外的证据材料。

  上述法律文件应当根据其来源及案件管辖法院的具体要求,代理律师决定是否需由委托人在台湾地区进行公证,并在境内受案法院所在地公证员协会核证后再提交给管辖法院。

  若在境外的委托人委托其国内亲友代为办理律师委托代理手续的,律师要核实国内亲友方相关的委托手续及授权范围,在此基础上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责任编辑:汤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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