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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律师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8 05:29:03 人浏览

导读:

解读新律师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律师法共分七章六十条,分别为总则,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律师协会,法律责任,附则。下面是这部法律的详细解读,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法

  解读新律师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律师法共分七章六十条,分别为总则,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律师协会,法律责任,附则。

  下面是这部法律的详细解读,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法律的新变化:

  1、中国法律首次明确允许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

  2、律师“法庭言论”不受法律追究。

  3、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5、律师特许执业制度被保留。

  6、兼职律师同样要具备律师执业条件。

  7、律师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将受到“警告”,并可被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等处罚。

  8、律师法重新定义律师职业性质,将律师职业性质明确定位为“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9、律师法明令禁止律师事务所间、律师间不正当竞争。

  10、扩大了律师保密义务。

  11、律师法为律师执业划出9条“红线”,越线律师将被课以停止执业六个月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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