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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难 申请法律援助解难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7 09:57:23 人浏览

导读:

2011年3月1日上午,城口县某村村民张某一家人将写着司法为公,一心为民几个大字的锦旗送到城口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张某紧握着领导的手,感激涕零地说: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对我们一家人的帮助。如果没有你们的援助,我的丈夫和儿子早就没命了。事情的发生要追溯到2010

  2011年3月1日上午,城口县某村村民张某一家人将写着“司法为公,一心为民”几个大字的锦旗送到城口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张某紧握着领导的手,感激涕零地说:“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对我们一家人的帮助。如果没有你们的援助,我的丈夫和儿子早就没命了。”

  事情的发生要追溯到2010年12月7日,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个从福建省宁德市打来的求援电话,张某向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痛哭流涕的讲述着她的悲惨遭遇:“2010年8月22日早上,我的丈夫和儿子在福建省连江县做渔工时发生中毒事故,由于中毒较深,生命体征极差,近似植物人状态,迫切的需要医护救治。然而,就在医院治疗不到三个月的时候,渔船老板拒绝支付医药费,知道这个消息后,我天天去渔船公司找老板,近3个月的时间,我跑坏了一双鞋,却无果而终,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人痛苦。后来,我想到了你们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现在我实在走投无路了,请求你们帮助一下我,我真的万分感谢。”

  城口县司法局领导得知此事后,立刻召开紧急会议,紧急派出法律援助工作者邹品安,联同城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飞、城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文组成工作小组火速赶往福建宁德解决此事。工作小组到达宁德后,直接到宁德市人民医院看望了张某的丈夫和儿子,一边安慰张某,一边着手调查相关情况。在此期间,三人由于语言不通,四处碰壁。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半个多月的寻访调查,12月26日工作小组人员将宁德市政府和连江县政府请到一起进行协商,最终于12月30日达成一致协议,由船主一次性支付两名患者的后续治疗费和其他费用共计60万元。张某一家人禁不住流下了喜悦的泪水,喃喃的念道:“这下有救了,这下有救了。”于是出现了开头送锦旗的那一幕。

  这是一面来自人民群众的锦旗,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心声,这是城口县法律援助中心为维护社会稳定,主动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所尽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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