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二月河笔名被抢注为商标
导读:
据新华社12月13日电 “二月河”被抢注成酒店、宾馆的商标——12月9日,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宣布,受二月河及长江文艺出版社委托,将为“二月河”商标遭抢注事件提供法律援助。二月河委托律师发布声明,认为这是对其名誉权的严重伤害,并呼吁:别再折腾“二月河”了。
二月河原名凌解放,是南阳作家群代表人物,国家一级作家。他创作了清代“帝王系列”历史小说《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等,并被改编为电视连续剧。随着二月河的走红,“二月河”商标也成了一些人的抢注对象。2007年12月,河南省一位市民将“二月河”申请为啤酒、果汁、矿泉水、豆奶、乳酸饮料等饮料的商标。当地政府出面进行行政干预,这位市民最终自愿撤回了该商标。
今年11月底,河南先风商标事务所通过商标监控发现,平顶山市的两位市民分别在国际商标分类中的宾馆、饭店等第43类中,注册了“二月河及ERYUEHE”“二月河开凌解放”2枚商标。据介绍,按照《商标法》规定,公告期内,与商标有关联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异议,只要理由充分,该商标就不能得到授权。如果无人提出异议或理由不充分,商标一旦被授权,3至5年内很难被争议掉。
二月河目前已委托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和长江文艺出版社处理此事。他在声明中说,笔名被注册成啤酒、饭店的商标,他非常反感和气愤。假如这些商标注册得到国家工商总局授权,消费者可能会误认为这些产业是他本人投资、参股或者授权许可的,会在社会上产生混淆、误认和某些联想,这对他的名誉权、文学创作、艺术声誉是一种严重伤害。
二月河的委托律师介绍说,二月河是笔名,凌解放是本名,两者构成了姓名权,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中明确规定了“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其中就包括姓名权,申请商标注册时,没有经过权利人的许可,就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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