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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孩翻窗摔成脑震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4 14:51:55 人浏览

导读:

本报讯(记者高敏)花花,石桥铺小学三年级1班的学生,圆脸蛋,浓眉毛,很喜欢笑。昨天上午,记者看到这个8岁小女孩时,她右眼的眼角上还能看到一条疤痕,并且时不时地向妈妈喊太阳穴痛、后脑勺痛,这是因为在9月27日下午发生的一次意外我想先翻出去叫人开门花花告诉

  本报讯(记者 高敏)花花,石桥铺小学三年级1班的学生,圆脸蛋,浓眉毛,很喜欢笑。昨天上午,记者看到这个8岁小女孩时,她右眼的眼角上还能看到一条疤痕,并且时不时地向妈妈喊太阳穴痛、后脑勺痛,这是因为在9月27日下午发生的一次意外……

  “我想先翻出去叫人开门”

  花花告诉记者,9月27日下午放学后,语文老师让她和另外几个同学在教室写作文。她在教室坐了一会后就准备回家,走出校门不远处,碰到在另一所小学上学的邻居——好朋友刘三妹。好朋友说要去参观花花的学校,花花欣然答应。但是,在参观完教学楼后,两个小女孩发现教学楼的两个卷帘门都已经锁上了。

  “我们喊了的,还使劲敲了卷帘门,但是没有人听见。”花花小声说,“楼那么大,就剩我们两个人,就像一棵树只剩下两只蚂蚁,我们好害怕!很想出去……”后来,花花发现在教学楼二楼有一个垃圾桶上面是窗户,“我想先翻出去叫人开门……”

  傍晚6点半左右,花花的爸爸唐先生见女儿还没有回家,就去学校找,看到女儿跌跌撞撞地在教学楼前面走,脸上有很多血,衣服上的血都已经干了。这时,还在学校搞体育运动的老师也过来了,一同把花花送进高新区人民医院。

  诊断为脑震荡、右眼睑裂伤

  花花在重症监护室里待了近4个小时,由于不确定是否颅内出血,被转入儿童医院就医。10月5日,花花出院,几天治疗总共花去了近9000元钱。

  昨日,记者从儿童医院的出院记录上看到,出院诊断为脑震荡、右眼睑裂伤、右上泪小管裂伤。“花花右眼的泪腺都摔断了,接都接不起,听说二三十岁的时候,只要感冒,就会流泪,现在还喊头痛,一个女娃娃,怎么办?”花花的妈妈张女士很担心。

  家长:学校就是有责任

  花花买了意外险,上个星期,保险公司的赔偿下来了,一共是2056.53元。

  “医疗费都用了9000元,才赔了2000元,娃娃是在学校出事的,学校就是有责任!”唐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找了学校领导好多次,学校都没有提赔偿的事情,还说花花是在放学后私自回校的,还带了一个校外的学生到学校,本来就违纪了。

  学校找律师与记者沟通

  记者本想向花花的班主任周老师了解事情的原委,但周老师说,自己不了解情况,有什么问题,请找学校。

  记者拨通了学校李校长的电话。李校长表示,教学楼锁门时,有人查看,可能是楼道比较大,没看到学生,当时也有人在下面喊了的,可能学生也没有听到,以前都没有出现过这些(学生逗留等)情况。当时,学生也可以在正面(面对操场那面)喊人,可能学生有点怕,因为学校不允许学生放学后再回来。

  记者希望了解责任认定,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李校长表示,请记者下周一到学校,会请律师与记者沟通。记者希望能联系到学校律师,李校长称自己当时没有律师的电话,并挂断了电话。

  责任到底该怎么认定?

  法律专家:学校应负次要责任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法律博士石连海认为,主要责任不在学校,但是学校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既然是放学后教师已经离开学校,学生已经放学,学校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对学生的安全再进行保障,也无法保障,这名学生返回学校是学校无法预料的,是个意外事故。

  学生放学后又来到学校,门卫没有发现,门卫有一定的责任,教学楼锁门的值班人员(也可能是门卫)也有一定的责任,其应当进行清楼。学校要承担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次要责任,一般在40%左右的赔偿,一般赔偿要有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因看病而产生的交通费,涉及这个孩子的可能就是前三项。

  教委:可启动校方责任险

  市教委安稳办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是学校锁门,学生自己翻进去,学校没有责任。但这件事情是管理上有问题,学生进去肯定不对,但门开着的,学校就要负责管理,关门的时候,就应该确定教学楼里到底有没有学生。学校要负责任,可以启动校方责任险赔付程序。家长可以找学校沟通,也可以向教委申请协调,还可以诉诸法律。

  (文中人物花花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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