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应对代理事项承诺结果吗?
导读:
作为律师,在进行法律咨询及办理案件过程中,经常会被当事人或其亲友问到下面这些问题:这个案件究竟能不能胜诉?被抓的人能不能放出来?能不能保命?如果律师不能做出肯定的回答,他们就会大失所望、甚至失去对律师的信任。
律师是否应该对当事人作出承诺,这确实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本人认为,一个真正有水平、有职业道德的律师不应该对当事人作出承诺,这是有充分理由的。
首先,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明文禁止律师对案件结果进行不当承诺。《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做出某种判断时,应向委托人表明做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有关部门之所以出台这些文件,主要原因在于,一个诉讼的结果,会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证据情况、诉讼策略、律师和法官的专业水平、国家政策、法院审委会意见等等,其中有可控因素,也有不可控因素,甚至可能可控也可能不可控的因素;有可知因素,也有不可知因素等等,存在这么多的因素,律师怎么可能打包票呢?
因此,一些当事人想获得律师的承诺,不仅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规定。
(原标题:律师该不该对代理事项承诺结果?)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娃哈哈本月向瑞典仲裁机构提出反请求,同时在20-30家法院起诉达能3董事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争端愈演愈烈。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邀请国内外300多家媒体于今日召开
几天前一个下午,有位要好的同学打来电话。说是有一个案子,北京的一个法院已经做出了一审判决,现在当事人准备提出上诉。他想让我见一见当事人,看能否把案子接下来。我答
核心提示: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昆山市法律援助不收费,全国的法律援助都是不收费的。法律援助指的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