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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和辩护律师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0 19:46:49 人浏览

导读:

如何解析刑事辩护和辩护律师这两个词?刑事辩护是对指控进行反驳,提出无罪等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而辩护律师是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以...

  如何解析刑事辩护和辩护律师这两个词?刑事辩护是对指控进行反驳,提出无罪等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而辩护律师是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1、刑事辩护和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辩护律师,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经人民法院指定,而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其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理解刑事辩护的概念需要明确两点:

  一是辩护律师的委托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人民法院指定进行法律援助的辩护律师的委托人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是指定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经济上的关系,其他方面是一样的。

  二是注意辩护的起始时间: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刑事代理的概念

  刑事代理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授权范围内,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参与诉讼,实施诉讼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诉讼活动。

  理解刑事代理的概念需要明确两点:

  一是委托人仅限于三类人(1)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是刑事代理的起始时间与刑事辩护一样,都是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责任编辑:木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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