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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教学及迟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12 19:37:53 人浏览

  50年代,随着中国科学院的建立,发生了大学的功能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研究是科学院的事,大学的功能是教学;另一种观点认为,大学兼具教学与研究的功能。最后郭沫若出面和稀泥,肯定大学的功能以教学为主,以研究为辅;科学院的功能则反过来。毫无疑问,郭沫若的主张是当前大学的实践,我们可以给它起一个兼具法学味和日本味的名字:教学前置主义;对于相反的主张,我们可称之为研究前置主义。

  事实上,哪一个中国的大学教师不是从教书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然后过渡到研究或压根当一辈子教书匠呢?例外是少数。在未开始自己的研究之前,他们教的是别人的东西,这种“教”的效果如何,可想而知。教学前置主义把教学理解得十分简单,我听到过朋友对在教书上不成功的同事作这样的议论:“这小伙漂漂亮亮的,怎么连教书都不会呢”?中国的大学教师职称系列具有浓厚的“教学前置主义”色彩:助“教”(为什么不是助“研”)、“讲师”(为什么不是“研究师”)、“教”授(为什么不是“研究员”),总之,所有的职称都离不开“教”字、“讲”字。

  意大利的大学制度似乎与中国恰恰相反。大学教师必须获得研究博士学位,这意味着要带着一本专著(博士论文,必定出版)开始自己的大学教师生涯。这些博士们并不能上课——这是教授的权利,他们只能作教授的助手:为后者准备讲课的材料,辅导学生,组织考试,同时干大量的行政事务,然后取得“研究员”(Ricercatore)职称——这是一个很难翻译的名词,因为中国的研究员就是教授,而意大利的“研究员”相当于中国的讲师,事实上把它译成“研究师”最合适。从名称上可见,成为“教”授之前,大学教师一律进行研究,“关门下蛋”,写专著,写论文,没有这些“蛋”,也当不成教授,因为同中国不一样,意大利不允许有“教”无“研”的教授——一旦熬成教授,重心似乎就倒过来,以“教”为主,以“研”为辅。这样的“教”的内容也可想而知,通常情况下都是“教”者自己的研究成果。因此,尽管乌托一大同时有10个教授开同样的“罗马法”课程,但教的内容大不一样,学生可根据每个教授提供的“菜单”选择跟不同的教授。按这种体制,“教”似乎是比“研”更为困难的事情,因为它关系到人的塑造哇,而且“教”是“研”的逻辑结果。

  中国的教育体制以课时多著称。我上大学时,民法是120学时。随着民法科学的发展,它分化成了总则、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婚姻法、知识产权法等好几门课,把这些课的学时加起来,怕有二百大几十吧。这种安排是没有重点地把一门课从头讲到尾,很符合中国叙事文学创作中的“有头有尾”的审美趣味。由于先“教”后“研”的制度,教材很重要,最好编统编教材,使教材成为“研”的结晶,补某些有困难的同志在“研”上的不足,同时力求消灭“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差距。通常情况下,这种体制把教师看作教材的……仆人(或曰奴隶?)。我有幸参加编民法的统编教材,叫我大吃一惊的是,主事者要求按该门课的总学时数设计该书的篇幅,假定每节课讲3000字,总学时为200课时,两数相乘,便得该书的总字数,不能多,不能少。Mamma mia,这不是把教师当作读稿机又是什么呢?中国缺乏正确的教育理论到了这样的程度,真是令人悲哀!

  意大利的教育以课时少著称。据我对老乔教授的“罗马法”课程的观察,从12月开课,到次年5月结束,中间插有假期(除寒假外,意大利的假日多得不得了,使习惯了勤奋工作的中国人很不适应)和非假期的大量中断,每周讲两次,一次一小时(!一小时讲什么呢,在北京有位绰号“铁嘴”的老师,他的开埸白——作为民法教师,不带一个“民”字,也不带一个“法”字,从他的小女儿讲到昨天晚上奇怪的感冒——通常需要45分钟,这是我看表统计过的),而且时有迟到——这是意大利教授闻名世界的最丑陋之处,迟到的教授并不道歉,学生们也毫无怨言地等待。当然,迟到比不事先通知地临时取消该课时,是一种小得多的恶。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中国大学教师的美德:“课比天大”。我来自具有这种美德的国度,对乌托一大教授们的迟到、临时取消极感愤怒。因为为了听这一小时,我来回在路上要花两小时,并牺牲午饭——但不能否认,这一小时是干货,教授都是没有讲稿的(据我所见),信手拈来一个题目,侃侃而谈,引经据典,欢迎提问且问不倒。说实话,若非就讲题写过书或专论,这样的一小时是打熬不过的。我在痛恨迟到教授之余,又不能不对其佩服。[page]

  中国的大学体制也在向“研究前置主义”转化,为数不少的教师得过硕士学位,越来越多的教师得过博士学位,这些人都是“研究前置”的。当然,不少优秀的本科生出身的教师,也是这样。我希望这一转化尽快完成,抛弃掉“教学前置主义”——这种“教”的质量如何,太值得怀疑了。就我个人的经验,能讲得神彩飞扬的,只能是自己写过论文、反复爬梳过的问题。但根本的问题在于,如何从教育哲学的高度认识“教”与“研”的作用与地位以及两者的关系,我认为,大学应以研究为主,教学为辅,研究是教学的基础。作为大学教师,必须讲一定比例的自己的研究成果。认真地执行现有的职称体制,应该是助教无权上课,专门做研究工作与教学辅助工作,当教授的助手。讲师以研究为主,以教学为辅。教授则是以教学为主,以研究为辅。对确有困难不能写出科研成果的同志,不妨尽快将其淘汰出教师队伍。如果承认大学的课与中学的课的区别,这样的同志肯定是连课也讲不好的。

  在波洛尼亚参加第17届世界法哲学大会时,住在青年旅馆。由于会讲一点意大利语,成了在讲英语的人面前不自在的意大利同住者的谈伴,与一个小个子的那波里小伙子谈到了我对意大利教授迟到、旷教的痛恨。他说,在灵感没有降临前,机械地讲一小时有什么意义呢?我感到这是一个聪明的辩解。看来,意大利的教授迟到或旷教,除了有特别紧急的事务外,就是因为在等待灵感了。如果等不来灵感,此课就干脆取消。的确,凡开讲了的课,似乎都是带着灵感讲的。

  徐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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