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基本原则是怎样
导读:
商法是我国对于商事领域的商行为予以规制的法律规定,是我国部门法的一种,其制定的目的在于规制经济活动中的商事关系,促进经济的发展,那么商法基本原则是怎样,商法的调整对象是谁,商法的历史变革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1、提高企业素质。主要依靠两套法律机制,一是,企业融资和确保企业财产基础的法律机制,如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资本三原则。二是,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实现资产优化组合的法律机制,如破产、重整、兼并制度。
2、完善企业结构。包括完善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主要是合理分配投资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协调企业内部关系(主要保护职工利益,加强职工民主管理)。
即: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营收益。商法的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保护产权、维护信用、促使交易便捷三个方面。
1、商法保护产权,主要体现在界定产权(明晰产权)和维护其权威上;包括在产权受侵害时,给予及时、充分的救济。
2、信用的核心是信任。信任就意味着可以低成本地进行交易,从而提高经济效率。破产法对维护信用有积极的作用。
3、交易便捷可以节约时间成本。为此,商法提供了不少制度支持。如商事交易的技术化(定型化),大量运用默示行为、证明形式自由、时效短促、商事促裁等。
就是要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主要体现为平等原则和诚信原则。例如,信息披露制度、一股一权原则、禁止内幕交易等,体现了平等原则。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等,体现了诚信原则。
商法为此提供的制度主要有:
1、强行主义;
2、公示原则;
3、外观法则(客观主义);
4、严格责任;
5、保护善意买受人(第三人)。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
商法这一概念最早起源于古罗马时代的商事规约,但近代意义上的商事立法肇始于中世纪欧洲地中海沿岸自治城市的商人法,正式确立于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发展到今日为大陆法系国家广泛继承。中国古代“重农抑商”,商法极不发达,20世纪初以来的百年商事立法,主要是引进借鉴西方商法,主要是大陆法系的商法,但改革开放后也借鉴了不少英美法系的商事立法。
综上所述,商法具有上述四大基本原则,贯穿于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是我国国家机关对经济活动的商事主体予以规制的法律依据。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商法基本原则是怎样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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