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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法律思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24 18:21:54 人浏览
  2000年5月,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人民日报》撰文,提出国有银行应该上市,这是我国管理层第一次明确表示鼓励和支持银行上市。不久,央行行长戴相龙又谈到“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保持国家控股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只要这些银行符合条件,我们都支持其在国内外上市”,这标志着我国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在此环境下,2000年民生银行、2002年招商银行陆续进入资本市场,成功上市。2003年2月中下旬,中国建设银行向国务院提交了四大国有银行整体上市方案 .4月,国务院对此的批示是“继续研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是中国金融改革中的一个举足轻重但又势在必行的环节,其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很值得思考。

  一、 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利弊分析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的核心和国民经济的命脉,是我国银行体系的主体,其资产总量占我国银行体系全部资产的80%以上,业务占存贷款市场份额的60%以上。其登陆资本市场,不仅会对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有相当大的影响,同时也关系到亿万储户的切身利益和巨额的国有资产的管理问题。

  上市可为国有商业银行带来以下好处:

  1、上市是国有商业银行开辟资本金的有力来源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上市问题之所以变得紧迫,是因为:第一,银行的负债率太高,自有资本太少;资金运营能力不强。第二,国家作为国有银行的“老板”,财力有限,无力继续追加大量的投资。第三,银行存在严重的不良资产,随着中国入世,面临着国外商业银行竞争的压力,必须要走银行改制上市之路。另外,银行也是企业,既然国有企业可以通过上市解决资本金的问题,国有银行自然也可以考虑这个办法。

  2、上市是国有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有效途径

  我国1995年通过的《商业银行法》就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必须与国际通用标准接轨。加入W TO后,面对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提高资本充足率是国内商业银行的首要任务。国有商业银行上市能壮大自身实力,吸收更多资金,使自己的资本充足率达到和超过国际标准。

  3、上市是国有商业银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合理平台

  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具有不同的法律含义,在国有商业银行不具备上市的法定条件之前,可以先行改造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完善法人治理机构,条件具备后,再将其改造为上市银行。在合理设计股权结构的基础上,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三权分立”的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体系。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不仅有助于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而且有利于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外部监督,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为上市创造条件。

  4、上市是国有商业银行改善资本结构和管理结构的强有促进

  国有商业银行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配套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清晰银行的产权,合理设计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单一股东绝对控股,将难以形成股东之间良性的决策机制和制衡机制。金融机构参股商业银行,有利于先进机制和管理手段的相互渗透。工商企业参股商业银行,有利于协调银企关系,促进产融结合。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只是手段,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的目的应当是形成良性的资本补充机制,改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增强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当然,上市也存在着一些负面影响。(1)如果上市价格不合理,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给国家造成损失。(2)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数额较大,而股市总容量相对有限,因此,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将造成股市的振荡,引发股市灾难,冲击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page]

  从当前社会发展趋势来看,系列金融法律的颁布为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上市提供了理论依据;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为其提供了现实基础。国有银行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不良资产的处置。从1999年开始,我国成立了多家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解决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从国外经验来看,银行股在股市中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力。从我国现实来看,有不少投资者对银行股表现出少有的浓厚兴趣。广大投资者对银行股的青睐,是银行顺利上市流通的现实前提。

  综上所述,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利大于弊,且具有可行性。

  二、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模式选择

  国有银行上市的方式问题,国内有两种对立观点: 分拆上市说和整体上市说。

  分拆上市说认为,考虑到我国当前的情况,国有银行上市只能采取分拆上市的方式。分拆上市又分为两种:一种横向切块上市,即把国有银行的一些分子分拆出来;还有一种是竖切方式,即把国有银行的一部分业务,如信用卡分拆出来,进行改组以后再上市。分拆方式的好处:一是比较切实可行,适合当前我国股市容量小、国有银行条件差的情况;二是可以通过分拆,形成更多的银行主体,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

  整体上市说认为,国有商业银行应该采取整体上市方式。因为国有银行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达到了相当规模,具有广泛的网点机构。就商业银行来讲,存在着比较明显的规模效益,大的银行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从世界商业银行发展历史和趋势看,大型化是一股比较显著的潮流。另外,我国银行业还将面临加入WTO的挑战,国有银行保持整体上市,有利于具备较强的竞争能力,在入世以后与国外银行进行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四大国有银行现在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整体上市的模式。比较而言,分拆上市会造成上市银行和作为控股公司的母行之间的复杂股权结构,并产生繁复的关联交易,而考虑目前的海外市场法律环境和金融业务的行业特殊性,在股权结构和关联问题方面给投资者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会表现得更突出。另一方面先分拆重组后上市发行这种模式可能会给商业银行的利益共有人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因为为了上市而将经营状况最好质量最高的地区或者业务的资产注入上市银行独立出去之后,留在母行的资产质量会相对下降,这对于所有留在母行的储户来说无疑意味着存款风险的增加。选择通过整体式的股份改造而实现整体上市,有利于保护广大证券投资者和银行储户的利益。

  三、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上市,尽管不存在政策上、制度上的障碍,但是还面临许多困难,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难题。比如前面提到的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不良资产比例偏高的问题,赢利水平低导致财务状况无法公开披露的问题,内控机制缺乏导致严重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的问题,技术水平不高和管理能力差的问题,以及内部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严重缺陷等。基于此,要使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尽快达到上市的条件和标准,我们还必须在管理体制、运作机制、经营模式上对国有银行进行相应的改革。

  一是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商业银行运行机制的要求加大改革的力度,加快改革的步伐。现在国有商业银行基本完成了省分行和省会城市分行的合并工作,精简了业务量小、长期亏损的县(市)支行及营业网点等。接下来,还须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在组织结构、激励机制、内部管理、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自我积累、财政增资、发行长期金融债券和其他方式,增加资本金。

  二是要充分运用市场和法律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消化、处置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资产比例。“债转股”只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一种方式,还应该探索资产置换和转让、资产重组、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减少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要强化制度约束,减少国有商业银行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page]

  三是注重产权改造,引资入股。引资入股是指引入法人投资者、建立依托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制治理结构,从而引入资金来实现上市。国有商业银行要实现上市,前提条件是引进其他法人投资者,建立多元投资主体的产权结构。

  四是要根据世界银行业的发展趋势,调整经营管理理念和发展战略,加快创新的步伐,包括金融工具创新(增加金融工具的种类、提高金融工具的质量)、金融技术创新(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电子网络等的作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营效率)、金融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增加个人金融服务、家庭理财等),从而改善运行效率和提高竞争实力。

  五是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包括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体制,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并使之更加具有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总之,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中一个举足轻重的但又势在必行的环节。相信随着中国入世,中国金融体制逐渐和国际标准接轨,新一届政府会大力加强金融、外汇监管以及国资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从而使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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