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环境法 > 森林法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刑事立案标准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刑事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3 12:40:19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国家,要占用林地的,必须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就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涉嫌刑事犯罪,但是法律是公正的,对于自改变林地用途罪的认定,要符合一定的标准,那么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我们国家,要占用林地的,必须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就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涉嫌刑事犯罪,但是法律是公正的,对于自改变林地用途罪的认定,要符合一定的标准,那么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刑事立案标准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第十七条 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第四十三条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乡(镇)村企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以及超过批准用地数量非法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林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林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按非法占用的林地面积每亩处以三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对非法占地的单位主管人员和主要经办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处以一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刑事立案标准

  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1、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较轻

  (1)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2亩以下的;

  (2)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1亩以下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15元以下的罚款。

  2、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般

  (1)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2亩以上5亩以下的;

  (2)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1亩以上2.5亩以下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5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

  3、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较重

  (1)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5亩以上的;

  (2)擅自改变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2.5亩以上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20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三、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如何规定

  1、草地是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草原是草地的主体。我国是草原资源大国,天然草原近60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41.7%。草原总面积仅次于澳大利亚,居世界第二位。从1984年开始,在全国推广草原承包工作。目前,我国草原承包面积2.08亿公顷,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50年的承包期。

  2、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以及迹地和苗圃等。我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其中集体所有的林地约占59%,国家所有的林地约占41%。林地承包经营政策是我国农村林业的基本政策。到2001年6月,全国集体林地70%已承包到户,已核发林权证的林业用地面积为33亿亩,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的85.7%。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30年至50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刑事立案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以及超过批准用地数量非法占用林地的,都应予立案追诉,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