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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罪追诉期为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7 13:57:52 人浏览

导读:

在商业竞争如此激烈的当下,有些经营者为了获得经营机会、抢占商业市场、赚取巨额利润,真的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各种商业贿赂,什么购物卡啦、旅游啦等甚是性贿赂。那么我们要追究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其追诉期是多久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商业贿赂罪追诉期为多长时间。

  在商业竞争如此激烈的当下,有些经营者为了获得经营机会、抢占商业市场、赚取巨额利润,真的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各种商业贿赂,什么购物卡啦、旅游啦等甚是性贿赂。那么我们要追究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其追诉期是多久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商业贿赂罪追诉期为多长时间

  一、商业贿赂罪追诉期为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刑法,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二、商业贿赂行为与一般贿赂罪的区别

  1、主体的不同

  一般贿赂罪的行贿人是不特定的,受贿人是特定的,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相反,商业贿赂的受贿人是不特定的,行贿人是特定的,即必须是经营者或者能够代表经营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

  2、行贿者的目的不同

  一般行贿罪中行贿人的目的可以是多种多样的,除追逐非法经济利益这种通常的目的外,“买官卖官”属于具有政治利益的贿赂,“晋级加薪”、“工作调动”等属于个人生活利益的贿赂。但在商业贿赂中,行贿人的目的是明确的经营利益或可能带来经营利益的交易机会。

  3、侵害的客体的不同

  一般贿赂罪侵害了国家廉洁制度;而商业贿赂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前者的社会危害性大于后者,因此刑法规定对一般贿赂罪的处罚的后果重于商业贿赂罪。第四,法律规范和制裁的重心不同,商业贿赂行为中的商业行贿是《不正当竞争法》打击的重点;而《刑法》对受贿人的制裁远远重于行贿人,行贿人通常可能因指正受贿人而被免于刑事处罚。

  三、商业贿赂罪的认定范围

  (—)礼券。礼券等财产性利益是否属于商业贿赂范围以及如何计算贿赂数额,应当区分情况分别认定。

  第一,应当从受贿人是否得到行贿人所付出的财产利益角度来考虑。有些商业行贿人所付出的财产性利益并没有完全为受贿人所得到,缺失部分不能以商业贿赂犯罪论处。某些礼券虽然在载体表面上标价为1000元,行贿人也确实付出了1000元来购买该礼券,但其使用伴有特定限制,例如,不可参与商家整体打折等优惠活动,相对于用现金或信用卡支付消费的客户来说,实际上也许只能够享受到不到1000元的货物或者服务,故在计算商业贿赂数额时,应当将没有现实获取的利益进行相应扣除。

  第二,能够确定市场价值的财产性利益,可以认定为贿赂。例如,交通卡、一卡通等礼券,其市场价值明确具有可计算性,直接可以按照礼券内预先充值的价格认定商业贿赂数额。对于司法机关难以明确认定市场价值的礼券,笔者建议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为司法机关计算特定财产性利益商业贿赂形式的市场价格。引入以专门机构为核心的价格评估机制,不仅能够为涉嫌商业贿赂犯罪的被告人提供实质性的法律技术保障,而且能够为司法机关认定商业贿赂以及计算犯罪数额提供重要参考。

  第三,必须正确分析礼尚往来的本质。正常礼尚往来赠送的小额礼券不应认定为商业贿赂,相关数额应当予以扣除。但是,有的行为人向交易对方提供“中奖月饼”(精美月饼礼盒,内附预先设定的豪宅礼券、进口汽车礼券或高档酒店消费卡等奖品),以庆祝佳节名义掩盖商业贿赂实质的,由于此类财产性利益已经远远超越礼尚往来、节日馈赠的界限,礼券数额确定,完全为受贿人享有,属于商业贿赂。

  (二)免费旅游、免费装修、提供学费等形式的利益资助。《意见》将免费旅游界定为商业贿赂,并不意味着与免费旅游相关的所有费用一概认定为商业贿赂犯罪数额。第一,行贿人出资购买全程往返机票、酒店食宿费用、旅游景点门票,受贿人单独享有旅游服务的,属于个人全部取得的财产性利益,应当认定为贿赂。第二,在行贿人陪同受贿人旅游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确定受贿人在旅游中财产性支出比例,就不能将该次旅游认定为贿赂。如果有证据证明旅游中的某项费用主要或完全由行贿人支付,可以认定为贿赂。目前实践中出现的行贿人与受贿人共同出游,以推定平分旅游费用方式计算受贿额,从严厉惩治商业贿赂犯罪角度而言是必要的,但在证据层面显然存在瑕疵。笔者主张,应当按照证据表明的受贿人实际得到的服务费用计算商业贿赂犯罪数额。第三,家属、情妇(夫)等特定关系人与受贿人一同享受他人提供的旅游消费的,应当将共同享受旅游的消费数额视为商业受贿人个人享有的财产性利益,全部计入商业贿赂犯罪数额。

  (三)性贿赂。惩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面对的另一大难题就是如何处理性贿赂。笔者认为,《意见》将商业贿赂范围拓展至“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之后,司法机关应当运用刑法自身具备的解释功能解决性贿赂的实践难题。

  如果进行静态的文义解释,性本身属于非财产性的,显然无法纳入商业贿赂范围。性贿赂虽然有请托人给付金钱的特点,但对于受托人而言根本未曾接受任何金钱或财产利益。然而,当我们以更为广阔的视角考察性贿赂,就不难发现性贿赂与免费旅游等请托人资助受托人的行为具有相同的刑法意义。司法实践中的性贿赂大多是行贿人支付钱款雇佣他人提供性服务,以使受托人在权力运作过程中为其谋取利益。在金钱———性贿赂———谋取利益的整个行为流程内部,权钱交易的本质完全没有变化:行贿人付出的是金钱,得到的是受托人通过职务行为赋予的交易机会;受贿人付出的是利用职务便利后的帮助行为,得到的是请托人提供的以一定金钱为代价的性服务。对于请托人代替受托人支付性服务、包养情妇(情夫)费用的,更属于直接权钱交易的典型贿赂。

  实践中有的单位的女性职员,为了占有具有稀缺性的商业交易机会而在本单位获得职务提升或者高额业务提成,主动向相对方投怀送抱,由于请托人付出性贿赂不属于财产利益型的传统不正当竞争方式,没有金钱依托,而是本人对身体的非道德性处分,本质上是权色交易而非权钱交易,故在法益实质解释层面不具有以商业贿赂犯罪进行刑法介入的正当性。请托人谋取的不正当利益或者受托人为其谋取的利益构成经济犯罪或者渎职犯罪的,可以其他罪名追究刑事责任,不应通过商业贿赂犯罪进行刑事归责。

  对于各类犯罪行为都是有追诉期限的,公安机关应该在追诉期限内积极立案侦破案件,不要等到过了追诉期限还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商业贿赂罪追诉期为多长时间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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